柴灣果舖售「王林」 貨箱標「朱鷺」 負責人:正宗日本貨
【明報專訊】海關周日在大埔拘捕疑以虛假品種說明「王林蘋果」賣蘋果的水果商東主,本報昨發現柴灣家農優質果菜有售標示為「日本王林」的蘋果,32元4個,蘋果上標籤及發泡膠箱寫有日文「Ьワ」(toki),即與朱鷺的日語同音。負責人強調,其蘋果是正宗日本來貨。
明報記者
本報記者昨以顧客身分到放置「日本王林」蘋果的檔前,向店員查詢真假及為何有紅色部分,店員稱「真謘v,並向記者展示發泡膠箱,稱蘋果是由日本一箱箱入口。至於紅色部分,店員稱因經太陽曬過。她又稱,近日才有貨,直至新年後便沒有。
店員稱紅色部分「因太陽曬過」
蘋果上的標籤及發泡膠箱上寫有日文「Ьワ」。據「青森縣蘋果對策協會」網頁,「Ьワ」蘋果的母種為「王林」、父種為「富士」,於青森縣培育,外皮黃中帶紅,收成季節較短。「王林」蘋果則有黃綠色的外皮,成熟時會有褐色斑點。
記者其後向店員表明身分,指出參照資料後,該蘋果或不是「王林」。店員稱,「佢(供應商)來什麼,我們便賣什麼」。記者問店員如何確定蘋果是王林,店員稱不知道,「要問回寫字樓,問家農」,又稱「佢(供應商)來了日本王林蘋果,(我們)就賣王林蘋果」。記者再追問店員是否什麼也不知,店員稱「要問總頭」,「蠸c是日本來,是王林蘋果」。
不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回應稱,「我不懂看日文,但這是正宗日本貨,你可以看個箱。什麼蘋果,我一定寫王林,間間都是寫王林。」負責人強調,「是正宗日本蘋果」,不是以大陸貨冒充,又指「整個集團都不會這樣做」。他其後說自己不接受訪問,「你可以上番我們集團」,及叫記者可向海關投訴。
海關:誤導達關鍵程度即違例
海關表示,商戶如就有關貨品作出虛假或具誤導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由於每一宗案件有其獨特處,不能一概而論。海關會考慮不同個案的實際情G及相關證據,以判斷有否牴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