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雪胎規定今日生效 違規司機罰款109元
【明報專訊】省運輸廳宣布,全省今日在指定公路開始實施強制性更換雪胎,所有輕型車輛必須更換合規格雪胎才可行駛指定公路,而重型車輛則要裝有胎鏈,違規司機將被罰款109元。
省府指,合規格的雪胎必須有原廠的「M+S」標誌,或有一個山/雪花標記,而胎紋最少要有3.5毫米深度。
必須使用雪胎的公路包括卑詩省北部及內陸、本省南岸地區的海天公路(Sea to Sky Hwy.);至於溫哥華島則包括4號公路、14號公路及28號公路。
省運輸廳表示,冬季路面常因雨、雪、冰等增加行車的危險性,使用雪胎可提高車胎與路面之間的摩擦力,行經雪地或冰面時會更安全,有助減少車禍發生。
根據車胎及橡膠協會(Tire and Rubber Association)的資料,全省現時有六成車主擁有雪胎,而2014年就只有38%,可見雪胎近年愈見普及。更換雪胎措施直至明年3月31 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