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新柏文價居高不下 層層稅費佔26%轉嫁買家
【明報專訊】溫哥華樓價居高不下,新樓盤興建期間,發展商除了要計算建築成本外,亦要考慮到向政府繳交的不同發展費用和稅款。有研究顯示在溫哥華,市政府向新樓盤徵收的各項建築及發展費用,佔單位售價高達26%,明顯較多倫多等其他本國城市高,認為是推高本地樓價的原因之一。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引述本國房產估價及顧問沙利文(Paul Sullivan)的一份研究報告,他以溫哥華市甘比街(Cambie St.)一個新落成的一房單位為例,指該單位的公開售價為84萬元,但若扣除建築期間的工人工資、材料、時間等成本,發現有多達22萬元是屬於發展商要支付給政府的稅款、發展費用和其他雜費,比率佔26%,而這些費用亦因此轉嫁給買家,令原本只需62萬元的單位,最後要叫價84萬元。
根據智庫豪維學會(C.D. Howe Institute)較早前的一份報告,在同一情況下,在多倫多的新建單位只需向政府支付7萬元稅款和費用,約克區和咸美頓區則分別只需繳付12萬元和10萬元,明顯地較溫哥華開支低。
溫哥華的發展商興建新房屋時需要支付的稅款和費用包括開發費(Development Cost Levies)、社區設施貢獻(Community Amenity Contribution)、物業稅,甚至空置稅。
CBC的報道指,空置稅(empty home tax)推出時的本意是針對將房屋空置的業主,但其實發展商也成為了徵稅目標,指發展商買下物業後,由於等待市政府批出發展許可需要最少3年時間,期間身為物業擁有者的發展商亦需要支付空置稅,而有關開支待項目落成後,亦都會轉嫁給買家。
沙利文和智庫豪維學會均認為,現時所面對的房屋可負擔性問題,政府應負部分責任,而學會亦建議政府集中力量增加房屋供應,同時應減少向發展商收取費用、主動更改土地用途,以及加快和簡化建築許可的審批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