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延轉售期修例料需逾年 房署:可改地契
【明報專訊】樓價居高不下,政府早前提出把居屋定價機制與市價脫u,以更低價出售。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昨日討論是否需要收緊居屋轉售限制。據了解,若要延長居屋的轉售限制年期,涉及修改《房屋條例》,需時1年或以上,未必能應用於明年推售的居屋項目。但房屋署在會上曾表示,可透過更改地契條款方式修改轉售限制。
特首林鄭月娥今年6月提出調整居屋定價機制,今期居屋改以市價五二折出售。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昨早舉行集思會,討論是否需要收緊居屋的轉售限制。房屋署長應耀康亦有出席。
與會者:感覺房署傾向不變
據了解,會上就居屋轉售限制主要有3類意見,包括將居屋轉售限制年期,由目前5年延長至10年到15年;亦有委員提議不容許居屋在自由市場轉售,只可售予綠、白表人士;以及維持居屋轉售限制不變。
據悉,若要延長居屋轉售年期,涉及修改《房屋條例》,需時最少一年,未必能趕及明年初推售的居屋項目,而且延長居屋轉售年期對居屋補價數目影響不大。房屋署亦提出可透過更改地契條款方式修改轉售限制。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會上他向房屋署詢問,若透過更改地契條款延長居屋的轉售限制年期,會否牴觸《房屋條例》,但會上署方稱不涉及牴觸條例。但他表示,感覺房屋署傾向維持居屋轉售限制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