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保最快明年9月推新制 引入人車密度計保費
【明報專訊】 卑詩省府昨日宣布擬修改運作了超過30年的汽車保險制度,主旨是讓「好司機」付出較少、「壞司機」付出更多,而索償紀錄會由跟隨車主改變成跟隨司機。在新制度下,保費除了與駕駛年資、索償紀錄有關外,還引入按人口密度計算保費的機制,即駕駛者居住在較多人的城市將要支府較昂貴的保費。新制度最快在2019年9月實施。
此外,駕駛年資達至20年,且有10年沒有交通事故紀錄的駕駛者,倘若因犯錯而發生意外,將會獲得一次寬免來年保費增加的機會。對於這一項,有保險業者認為比現行制度是收緊了(見另稿)。
省律政廳長亦負責卑詩保險公司(ICBC)的尹大衛(David Eby)昨日稱,卑詩保險公司在今個財政年度仍將錄得13億元虧損,因此省府以及ICBC有必要改革已經運作30年的保險方案以避免ICBC面臨財政危機。尹大衛透露,今次方案只是整個改革計劃的其中一步,他預期最終改革方案可以為ICBC的財政狀況帶來改善。
尹大衛提到,人口密度與車禍事故相關,因此決定在人口密度較高的城市,徵收較昂貴的保費。不過,省府昨日並無透露城市內是否會細分更小的區域,也無透露保費計算原則。
按照2015年卑詩省府的人口數據及ICBC提供的交通事故數據顯示,在大溫地區,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為溫市,而蘭里則屬偏低(見下表)。
對駕駛者問責制度一項有主要的修改建議,發生錯在駕駛者車禍的紀錄將會跟隨該駕駛者,而非如現行制度中,留在車主的紀錄上。其中一新建議修改是要列出有可能會駕駛一部車輛的所有駕駛者,每一名司機的經驗和事故紀錄亦會用來計算保費。
於現行模式下,只要求將主要駕駛車列出,這意味車輛的真正風險非完全明白;有約20%的車禍是由不在保單上的人所造成。
保費亦會受到犯錯事故紀錄的影響,省府建議逐步增長受影響紀錄的年期,由現行的3年延長至10年;但為了紓緩該做法所帶來的影響,料明年9月初實施新制時,先只考慮過去2年半的紀錄,此後再逐年增長,料到2027年,會考慮的年期才達10年長。
省府亦建議,向車主提供保費附加項目,以保障借用車輛的駕駛者。由於現時交通事故發生後,車主為賠償負責人,駕駛紀錄亦會跟隨車主。而在新機制下,借用車輛的駕駛者倘若發生交通意外,且為犯錯一方,事故將會記錄在駕駛者的駕駛紀錄,而非車主身上。而省府提出的附加保費項目,讓車主在借出車輛前,繳付至少50元的費用,費用按照駕駛紀錄及其他因素調整。而倘若車主希望借出車輛與持有學牌(L牌)人士駕駛,車主需繳付130元至230元的附加項目費。這些附加費用按年為單位作計算。
倘若車禍由一名不在保單駕駛者之列的司機犯錯造成,並且亦沒有購買附加保障,便有機會造成財政後果,被要求繳交在兩種情況下(事先有及沒有列出該司機)保費差額15倍的金額,而上限為5000元。
另一重大改變是有關自行繳付索償如汽車維修費的情況,現行制度下,駕駛者能以自行支付索償來換取不影響保費,該索償現不設上限,但建議修後,只可用於維修費在2000元以下的情況。
賠償費用高於2000元,駕駛者不可以自行支付賠償來換取翌年保費不被增加。因此,尹大衛認為,新方案會更全面地根據駕駛者的駕駛紀錄,按比例徵收保費,以嚴懲危險駕駛者。
保費亦會受到投保司機居住在哪一區和如何使用車輛所影響,但有關的考慮因素自2010年後便沒有再更新,而參考的數據是使用2007年的數據,那些車禍比率已隨著時間有改變,例如隨着汽車密度、人口增長和基建改變而改變。
尹大衛強調,是次方案會令大部分市民受惠。其中,67%駕駛者的汽車保費將會獲得減少,包括15%駕駛者的保費可減省100元、13%駕駛者的保費可減省50至100元和39%駕駛者的保費可減省少於50元。此外,將會有33%駕駛者的保費被提升,包括17%駕駛者的保費增加超過100元、5%駕駛者的保費增加50至100元和11%駕駛者的保費增加至少於50元。
在省府提供的例子中,居住在列治文,擁有3年駕駛年資,沒有交通事故紀錄,且沒有任何附加和折扣項目的條件下,駕駛者的基本保費將會從1608元提高至1706元,即保費增加了98元(圖1)。另以一家三口為例(主要駕駛者及另有兩名駕駛者),主要駕駛者具20年駕駛經驗,未曾發生過要負責的車禍,居住在素里,汽車上下班用(每程少於15公里),沒有額外折扣,另外兩名駕駛者,其中一人具5年駕駛經驗,曾有過一次要承擔負責的車禍;另一人具20年駕駛經驗,未曾發生過要負責的車禍。基本保費現時為1094元,改革後1294元(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