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九龍城區議會規定:在席45分鐘才計出席
【明報專訊】九龍城區議會規定,議員需出席會議最少45分鐘,才會被視為出席會議,而其餘17區區議會則無此規定。在今屆區議會之初,黃埔東梁美芬曾提出檢視為何九龍城區議會做法與別不同。梁美芬過去大半年在區議會的出席率有75%,而逗留時間佔所出席會議時間的33.7%,她說自己每次出席會議都會留至少45分鐘,其他區議會「有人打打卡就走鬙h」,她認為計算議員留在會議多久不合理,如計算提交區議會的文件量,自己應名列前茅。
梁美芬:計算逗留時間不合理
梁美芬說,如根據區議會的「遊戲規則」,她的出席率沒有問題。她解釋,每次會議有很多議題,她會參與黃埔東或自己關注的議題,亦經常與西九新動力的區議員一起提議案及分工,由他們幫忙跟進其他區的地區事務,相關聯合議案亦會多予機會由他們發言。
柯創盛﹕街坊緊張區會
民建聯柯創盛的區議會大會出席率有100%,且逗留開會的時間亦佔會議時間的96.7%。他說,雖然立法會工作繁忙,有很多重要議題,但仍會爭取做地區工作,兼顧兩級議會。他說,兩級議會都是民選,開會是議員的責任。平時落區,街坊都會緊張他有否開立法會會議,亦會問到區議會正關心什麼事務,不時希望透過他,在區議會會議上向政府官員表達交通配套等地區管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