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疑遭狗追逐猝死 狗主有責
【明報專訊】台南關廟地區發生女童疑似遭狗而追逐猝死,檢方指出,死因是否與狗兒追趕有關,相驗後檢察官決定在下周二解剖,但對於狗兒是否有主,後續發展恐怕會不一樣,律師洪銘憲說,如果確定女童死因是狗兒追趕造成,那麼狗主人將面臨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過失致死是非告訴乃論,警方將要調查狗兒的主人到底是誰,若狗兒無主,可能政府要負起責任,是否能申請國賠值得討論。
就常見的案例來說,狗兒咬傷人,被害人可以向狗主人提告過失傷害,但是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和解後可以撤告,不過過失致死是非告訴乃論,一旦死因確定與狗兒追逐有關,那麼狗主人恐怕將會有刑事責任。
在民事上,洪銘憲說,依據民法190規定,損害他人者,由其佔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寵物有管束但仍發生傷人行為,就可以避免賠償問題,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寵物是因為他人或其他動物挑動,導致寵物損害他人,寵物的主人對挑動寵物的人,或挑動寵物的另一隻動物主人有求償權。
安南醫院心血管中心副院長李聰明說激烈運動、刺激後猝死,很少發生在年輕人身上,比較常發生在年紀大的人身上,因為刺激導致血管過度收縮,粥狀瘤散開,導致心肌梗塞,但是這樣的狀況很少發生在孩童身上,除非孩童有先天性的心臟、血管疾病。
但是,國內很少家長、醫院會針對孩童心臟檢查,大部分只會對新生兒做外觀、免疫系統的初步檢查,因此往往是等孩童病發,才會得知孩童有先天性心臟的疾病,以女童的案例,李聰明提出三種可能,前兩種就是先天的血管畸形與心律不整,第三種則是因為腎上腺素大量分泌導致。
由於腎上腺素大量分泌,刺激腦神經過度興奮,血管擴張以後血壓自然就會下降,進而心跳減緩導致暈厥,這樣的狀況很少見,可能會清醒,也可能會因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