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開資料投訴新高 申訴專員:33宗部門出錯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昨天公布2017/18年度工作報告,公署過去一年有3項新高,包括接獲91宗涉公開資料的投訴,其中33宗發現相關部門出錯,例如未有引用合理的拒絕原因;公署上年度完成12項主動調查,以調解方式處理237宗投訴,兩項的數目都是歷年之冠。
指有部門不熟公開守則
公署上年度接獲91宗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較對上一年度的85宗高,上年度完成處理的75宗投訴中,33宗發現有政府部門或機構出錯,最常見問題包括未有引用合理原因拒絕,例如以「內部資料」為由拒絕。申訴專員劉燕卿(圖)認為,不能以數十宗投訴歸納個別部門不喜歡向市民提供資料,但反映有部門或機構對《公開資料守則》的精神和用法不清晰,「是學習未足,(部門或機構)應為職員提供更多培訓」。
促為公職人員增培訓
公署由2014/15年度完成7宗主動調查,增至上年度的12宗,上年度又以調解方式處理237宗投訴,較再上一年度增幅近八成,平均花約15.7天處理。劉燕卿表示,近年有部門主動提出透過調解處理投訴,以民為本盡快解決事件,反映公職人員思維改變,「以往部門不肯調解或有猶豫」。她表示,今年申訴專員嘉許獎會增設調解獎,鼓勵部門或機構與投訴人直接溝通。
懲教首列被投訴十大
另外,上年度公署完成處理4770宗投訴,其中2724宗已跟進並終結的投訴中,最多人投訴是房屋署,有432宗,排第二和第三是食物環境衛生署和地政總署,分別有323宗和213宗投訴﹔首入十大的懲教署排第九,有75宗投訴,公署形容收到更多懲教署的投訴是「好現象」,反映更多在囚者能接觸公署作投訴。被問及調查期間懲教署會否護短,甚至先「自己人查自己人」,再草草回覆公署查詢,劉燕卿強調調查是「窮追猛打」,並以事實為本,有阻嚇作用,「懲教署都如一般做法回應我們問題,沒有逃避」。
申訴專員公署昨天宣布展開新一項主動調查,有關康文署就公眾泳池的泳線分配制度是否得當及有否履行監管責任。劉燕卿表示,泳線是珍貴的公共資源,政府須確保康體設施被善用,平衡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