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禁用 含量超內地標準 兩款校服含致癌染料 揭港無指標
【明報專訊】消費者委員會昨日發表校服測試報告,發現兩款樣本驗出可釋出致癌成分的染料,8款樣本則含甲醛。現時多國都有法例規管布料染料標準,事件反映香港缺乏這方面的法規,消委會認為政府應為紡織品訂立相關法例,提升對消委者的保障。立法會議員指現時紡織品業界大多會跟從國際標準。
涉鳳溪第一中及嶺南中學校服
消委會檢驗的校服樣本共49款,購自22間校服供應商,全為初中生日常穿著的夏季款式,包括20款男生款式(恤衫及長西褲各10款),及29款女生款式(16款連身裙、6款兩件裝上衣及7款半截裙)。結果發現,兩款樣本驗出可釋出致癌芳香胺化合物的偶氮染料(azo dyes)。
消委會在零售商「心怡校服」出售的上水鳳溪第一中學連身裙配飾的格仔布腰帶位置,檢出4-氨基偶氮苯,濃度超出內地標準(對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品每千克不可超過20毫克)一倍(41亮克);另在「成順發校服」出售的杏花h嶺南中學女生上衣3條灰色綑邊布料,驗出同類芳香胺,濃度超出內地標準逾7倍(173亮克)。以上兩個校服樣本的主體布料均未有驗出測試的24種有害芳香胺,其餘樣本也沒有檢出有害芳香胺。
混汗水產致癌物 洗衣不能除
消委會指出,偶氮染料有很多種,被廣泛使用,大部分沒毒性,但當中百多種偶氮染料會在某些情G下還原,釋出有害芳香胺化合物,或對人體有致癌性。多個國家和地區如內地、歐洲及日本等,都有法例禁止在紡織品上使用能釋出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消委會指出,就算清洗衣物,都不能去除該些有害化學物。
消委會黃玉山形容測試結果極不理想,雖然今次兩個樣本並非在衫身的主要布料染出有害芳香胺,但多國早已禁用該物料。腰帶及綑邊直接接觸皮膚的機率相對較少,但學生每天上學都穿校服,加上汗水可能與染料產生還原反應而釋出有害芳香胺,經皮膚吸入人體,構成健康風險。
8款含致癌甲醛 洗衫可除
此外,是次調查在8款校服樣本驗出同樣致癌的甲醛,濃度由每千克12毫克至32毫克不等,符合內地標準每千克75毫克的規定。黃玉山認為,雖然測出的甲醛濃度符合內地標準,但「不等於是好,應是沒有」。他說,校服穿在小孩身上,不應有可能致癌物。消委會指出,甲醛可溶於水,建議穿著前清洗一次,以去除甲醛。
議員﹕屬個別事件 業界跟國際標準
消委會建議政府為紡織品訂立相關法例,如參考國際標準,為布料染料訂下標準等。立法會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說,現時業界大多跟從國際標準,特別是出口貨品,會跟從歐盟對染料和環保等要求。他又說,若政府訂立相關法例「沒有問題,可跟國際一般標準」。他認為,根據校服公司回應,布料多年前在深水儹吨J,不知來源地,相信是個別事件。
明報記者
(消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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