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小狗 惡男被送辦
【明報專訊】桃園市26歲魏姓男子,16日凌晨竟將家中飼養的白色馬爾濟斯小狗,放在瓦斯爐火上的平底鍋拍照上傳網絡。熱心民眾發現貼文,通報警方到場,魏男抗拒警方盤查發生拉扯,員警通知動保處到場,在住家內找到小狗,未發現外傷,小狗交由魏男母親暫時保管;魏男則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嫌被送辦。
瓦斯爐有火 平底鍋有狗
魏男PO上網的照片,將小狗放在平底鍋上,且點燃瓦斯爐火,網友直呼誇張,痛批魏男行徑惡劣,「欺負動物算什麼好漢」,竟還遭回嗆「一起吃麻油狗肉,你當廚師」。
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秘書長劉盈如說,如此的誇張行為已涉及虐待動物,男子以戲謔態度沒把生命當一回事;國外研究指出,會虐待動物者,可能對人施暴也大幅提高,政府應正視並嚴懲如此行為。
警登門詢問 見狗趴趴走
熱心網友氣得報警,平鎮分局員警到場後,魏男除不配合警方訊問,還與員警發生咆哮拉扯,員警在魏家客廳看見「趴趴走」的馬爾濟斯,當場將小狗與涉嫌妨害公務的魏姓男子一併帶回派出所。
魏母出面替兒子喊冤,說他只是惡作劇要嚇妹妹,實際上並不是要虐待小狗。魏母說,小狗是兒子賣給妹妹的,怎麼會作出虐待小狗的事,沒想到人被警方帶走,以後會告訴兒子要注意,惡作劇不要過頭,以免讓人誤會。
魏男向警方供稱,只是要幫小狗洗澡,網貼文只是想嚇嚇妹妹,自己也沒有現役軍人身分。對於向員警咆哮與妨害公務情形,一概回答不知道。警方訊後,將他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動物保護處指出,2016年7月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法,新的條文加重了虐待動物的罰則,若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者,將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