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漢伙同黨殺4人 23年後成知名作家
【明報專訊】浙江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7日)就23年前發生的一宗搶劫殺人案開庭審理,兩名分別劉姓及汪姓被告人潛逃多年後終於落網歸案。其中被捕前的劉某經多年的「洗白」,已成為一名知名作家,惟撰寫過200多萬字的「文人」,真實一面竟是一名殺人不眨眼的狂徒。在當天的審訊中,劉某最終認罪悔罪,法院將擇日宣判。
根據檢方指控,時年53歲的劉某,1995年11月30日凌晨因經濟拮据,伙同安徽同鄉汪某前往湖州市織里鎮計劃劫財。當時兩人入住一家旅館後,用鐵錘將同房的山東于姓男子殺害,劫得2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之後又錘殺旅館閔姓老闆及其錢姓妻子,還有當時只得12歲的孫子。殺死4人後,劉某與汪某合共搶得過百萬元的財物,並潛逃回安徽。
及至2017年6月初,該宗本已超過追溯期的搶劫殺人案獲再次啟動專人專案機制調查,並通過DNA比對,確定安徽蕪湖市南陵縣的劉姓一族與案有關。同年8月11日分別抓獲劉某及汪某歸案。最高人民檢察院隨後核准,該案被予以追訴。
根據浙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官方微信披露的訊息,劉某被抓前在一所學校擔任校刑主編。相關資料顯示,劉某落網前為一名作家,著有長篇小說和散文等,2013年入選中國作家協會,其作品更曾獲得被業界稱為「安徽文學獎」的獎項。
劉某的辯護律師在周四的庭審中,提交了劉某的文學作品獲獎證書及中國作家協會的證件,以證明劉某案發後已改過自新,請求從輕處罰;另汪某的辯護律師則指,其當事人案發後一直奉公守法求輕判。
惟公訴機關認為,劉某與汪某搶劫殺人罪證確鑿,應當以搶劫罪對兩被告人定罪處罰,並建議依法判其死刑;另受害人的多名家屬在最後陳述階段也請求嚴懲兇手。經持續6個多小時的庭審後,合議庭認為案情重大、複雜,宣布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