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首宗奪命車禍 爬頭的士司機涉危駕被捕
【明報專訊】本港發生首宗共享單車奪命車禍,一名理大生上周六租用ofo共享單車,在東涌翔東路踩單車時被爬頭的士撞飛,傷者送院搶救後一日傷重不治,警方拘捕涉案的士司機。
死者李×鍵,21歲,捱撞後頭及手腳重創,鼻部流血,昏迷倒地,由救護車送院搶救,留醫深切治療部,前日下午5時44分不治,家人接獲噩耗到醫院了解,傷心不已;53歲姓連的士司機當日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危險駕駛被捕。
現場為東涌近富東h一段翔東路,為東涌前往迪欣湖或迪士尼的必經之路,每逢假日都有市民沿該路踩單車。
彈飛數米昏迷 理大生搶救後不治
上周六中午12時許,李與友人租用至少兩輛ofo共享單車,沿翔東路往青衣方向前行。現場消息稱,李駛至上址時,背後一輛的士響號,欲於右邊爬頭,惟李抽右欲駛到另一行車線讓路,卻被的士撞上,李彈飛數米昏迷躺臥路上,友人報警求助,亦有熱心者為李撐傘擋曬,救護車到場將李送院搶救。警方趕至調查,其後將連拘捕,正循路面狀G、兩車性能及是否有足夠單車裝備等方向調查。
ofo在facebook發帖,稱對意外十分難過,對死者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又表示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正全力配合警方調查。理大證實,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李姓學生在意外中死亡,深感難過及惋惜,已派專人聯絡李的家人全力協助。
專家:共享單車只宜單車徑短途行駛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上址常有大型車輛經過,亦沒單車徑,不適合踩單車;另共享單車僅適合在單車徑上短途行駛,若市民到公路或凹凸不平的路面使用共享單車,有可能發生意外,提醒共享單車用戶必須佩戴頭盔及其他單車裝備,切勿到行車路踩單車。
單車舖共享單車毋須為用戶投保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法例沒規定單車舖及共享單車公司必須為用戶及單車購買保險,但有可能發生意外,隨時有人命傷亡,所以現時法例上有漏洞,建議騎踏單車者可購買「個人意外保險」及「第三者人命傷亡」保險。羅又說,以今次案件為例,若死者生前沒購買個人意外保險,將由的士的第三者保險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