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通過電子煙法 禁售未成年者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通過《煙草和電子霧化產品法》(Tobacco and Vaping Products Act),數日內即可獲得御准開始實施。屆時成年人將可更容易獲取電子煙,並接觸到更多宣傳電子煙產品的廣告宣傳。
新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士銷售電子煙產品,禁止針對年輕人的口味進行推銷,也不允許利用推薦、健康聲明或以生活方式為主題的營銷。
衛生部周三表示,新法准許合法製造、進口及銷售帶或不帶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其他條款將在法案成為法律後180天生效,以便製造商和進口商有時間遵守。
製造商促銷產品時,如希望加入聲明稱具治療作用例如有助戒煙時,則在進口、宣傳及銷售相關產品上仍需衛生部審批。
專家對新法案意見不一,有的感到鼓舞,認為是希望戒煙人士的好消息。有些人則擔心,此舉會阻嚇人們尋找危害較少的吸煙替代品。
加拿大醫學協會主席馬爾庫醫生(Dr. Laurent Marcoux),歡迎立例限制推廣電子煙產品,並警告尚未能證實電子煙有效助人戒除煙癮,認為需要進行更多研究,才可作出有關建議。加拿大心臟與中風基金會(The Heart and Stroke Foundation)衛生政策主管占姆斯(Lesley James)稱,本國需就電子煙制訂規管框架,因為它已在國內極流行,並指推廣限制亦「很重要」,因為這類產品極吸引年輕人。
但各大煙草公司則堅決反對法例中的限制香煙包裝條款,因它直接禁止包裝上的任何宣傳信息和商標。加拿大帝國煙草(Imperial Tobacco Canada)公司及規則事務負責人加農(Eric Gagnon)認為,煙草商有權設定品牌形象。他也指,煙草公司歡迎有關電子煙產品的規定,但生產商和零售商應獲准直接向客戶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