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不滿扣減遞增薪額 建議「封頂」
【明報專訊】政府計算公務員最終加薪指標時,會在薪酬趨勢調查的總指標,先扣減公務員的遞增薪額開支,才會出「薪酬趨勢淨指標」,而這會影響不同公務員的加薪。以同樣為中層公務員的二級行政主任為例,假設A於4月1日剛入職一年,增薪點「跳point」至總薪級表16點,月薪增至30,320元,因有增薪點而先加1455元,若再按薪酬趨勢淨指標,又再加薪約1367元,共加薪2822元;而B已到頂薪點的50,900元,即無增薪點,按淨指標加薪只有約2296元,金額比A低。
今年遞增薪額開支為回歸以來新高,有公務員團體認為值公務員退休高峰期,新人加入推高遞增薪額開支,促政府檢討是否要在加薪指標中扣減遞增薪額。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黃孔樂昨表示,早前曾向公務員事務局建議為扣減遞增薪額「封頂」,最多只可扣總指標的十分之一。
香港政府華員會會長利葵燕亦指出,過去3、4年遞增薪額不斷增加,是不正常現象,該會考慮建議以過去若干年遞增薪額平均數作為扣減的指標。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現有機制對已達頂薪點的同事不公道,人工加幅小,而低層公務員薪酬基數原本已低,再在總指標減遞增薪額不合理。
人力顧問﹕有高有低拉勻公平
安俊人力資源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稱,公務員已每年有遞增薪點,即使已到頂薪點的公務員都有受惠過每年「跳point」;她又指某些年份政府請人不多,扣減的遞增薪額少,令最終加薪幅度多,「機制持之以恆的話,(淨指標)有高有低拉番勻,算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