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加籍重獲中國籍後 他日可再申請重入加籍
【明報專訊】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一個中國人加入加拿大籍後,就會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但若為了某種原因,這個加籍中國人想重獲中國國籍,可以選擇放棄加籍,重新申請取回中國籍,就可保住中國護照和中國戶口。將來,如果他想放棄中國籍,重新取回加籍,也是可以的。
用這方法,手續雖然麻煩,但當事人可因個人需要,遊走於加拿大籍和中國籍之間。(詳情可參閱今日隨報附送的《星期六周刊》)
多倫多資深移民顧問官國榮表示﹐放棄永久居民簽證的個案發生過一些。加入了加拿大國籍又要退出的,他本人沒有遇到過。不過他表示﹐作為移民顧問﹐他對個中環節做過研究﹐發現要退出加籍是可以的。他說﹐退籍的首要前提﹐是本人需要一個獲得接受的國家。「加拿大政府不希望你成為一個國際遊民」。
聯邦移民部發言人維瑟(Andra Visser)稱﹐根據加拿大「公民法」第9款﹐一個加拿大公民要放棄國籍﹐至少必須符合3個條件﹕已經是其他國家的公民﹐或者已經獲得外國接受;是個成年人;現在已經不住在加拿大。
但如果一個人正在被加國政府取消公民資格的過程中﹐就不得提出放棄。
外國人來到加拿大﹐首先需要成為永久居民﹐才能申請入籍。但是維瑟說﹐如果退出了加拿大國籍﹐那就包括永久居民身分等都被取消。「退出國籍者就沒有了任何加拿大身分」。
退出加拿大國籍以後、可以恢復中國國籍﹐但要滿足一定條件。這些條件是﹕曾經擁有中國國籍﹐具有要求恢復國籍的正當理由(擁有中國籍親屬)﹐和具備一定的經濟能力、住房條件。
其中﹐近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申請恢復的具體內容當然不少﹐主要是3份文件﹕「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自願退出外國國籍的聲明、自願恢復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
此外還有﹕加入外籍過程的說明和相關證明、申請人簡歷、外國護照和中國簽證、申請人在國內住房情況的證明、申請人的工作收入和存款等證明、申請人在國外無犯罪證明(國外警方提供、中國大使館認證)等等。
對於放棄楓葉卡的人不少、放棄加拿大國籍就鮮見﹐官國榮猜測也許是後者舉動比較大的緣故。
他說﹐人們放棄永久居民身分﹐各有各的原因。有的是要保住自己擁有的公司﹐或者物業。有些是上市公司股東﹐如果是外國公民可能被取消資格等等。
另外﹐有的人為了避免海外收入徵稅。如果有掙大錢的機會﹐退出加永久居民﹐就不必向加拿大稅務局申報收入。待賺了大筆的金錢﹐再申請回永久居民。可以做到金錢、身分兩不誤。
至於退出加拿大國籍後﹐怎麼才能重新入籍。加拿大移民部發言人維瑟說﹐首先需要重新申請永久居留簽證。
其他條件包括﹕曾經是加國公民;申請恢復之前2年內﹐至少以永久居民身分在加居住了365天;申請恢復之前已經報稅;申請時具有未來長期居住加拿大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