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周殺人案」 安徽5被告冤獄21年終平反
【明報專訊】11日下午4時許,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安徽渦陽一起殺人案,改判五名被告人故意殺人罪名不成立,無罪獲釋,建議警方重新偵查。此前,5人已全部刑滿釋放。其中服刑時間最長的長達21年。
此殺人案發生於1996年,當時五名周姓被告被認定砍傷同村村民五人並致一人死亡,因此案件被稱為「五周殺人案」。有消息稱,雖然法院在審判期間曾一度認為五名被告無罪,但因一受傷受害人曾喝下農藥抗議,之後或出於安撫需要,法院迅速認定五人殺人罪並宣判。
再審判書顯示,原裁判認定上述5人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應予改判,原審被告人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無罪。
在宣判結束後,5人當庭痛哭流涕。上述5人目前最主要的訴求是,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啟動對當年辦案人員的追責程序。
1996年8月25日深夜,安徽渦陽村民周繼鼎一家五口被砍傷,其女周素華當場死亡。經過偵查,警方將嫌疑人鎖定為同村的周繼坤等5人。
1998年,「五周殺人案」在安徽省阜陽市中級法院(渦陽原隸屬阜陽,現隸屬亳州)一審。一名參與討論的人士告訴記者,當時大家意見一致:無罪。
但第二天一早,受害人周繼鼎在審判長巫繼成的辦公室喝下一瓶農藥,不治身亡。
之後判決逆轉:法院於1999年3月29日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周繼坤等5人犯故意殺人罪。其中周繼坤、周家華被判處死刑,周在春被判處無期徒刑,周正國、周在化有期徒刑15年。
此後,此案經過安徽高院發回重審,再次上訴。2000年10月,安徽省高院做出終審判決,判處2人死緩,1人無期,2人15年。
2014年,經周繼坤等人家屬和律師申訴,安徽高院決定對「五周殺人案」啟動再審。2017年8月2日,該案重新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