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稱願檢視資助房屋脫u市價 議員倡建築成本負擔能力定價
【明報專訊】樓價持續上升,居屋及綠置居因分別定價在市場價七成及約六成水平,售價亦因而水漲船高。特首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承認,上任至今在解決房屋問題方面未能回應市民期望,對於有意見要求資助房屋定價與市價脫u,改以成本訂價,她說:「我很願意去看這個問題。」
差餉物業估價署上月數據顯示,本港樓價指數連續16個月創新高,房委會今期推出的3個居屋項目,即使以市價七折定價,大部分市區單位呎價近1萬元,單位售價由159萬至630萬元不等,若以成本定價,價格料可大幅下降。
議員憂綠置居呎價亦近萬 損成效
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昨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指新一期居屋呎價近萬,而年底推出的綠置居項目呎價或達8000元水平,若樓價續升,綠置居呎價可能近萬元,嚴重打擊計劃成效,詢問特首會否責成房委會研究資助房屋售價與市價脫u。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日前通過動議,要求房委會全面檢討資助出售房屋售價與市場脫u,以建築成本出售和市民合理承擔力為依歸。林鄭月娥昨回應郭的問題時說留意有關動議,說:「我在此可以表示我很願意去看這個問題。」
林太又說,外界「不讓內地人以每日150個配額來港,本港就沒有土地房屋問題」的說法,是不切實際及混淆視聽。
現時房委會居屋定價機制參考附近私樓、居屋在公開市場的成交價,並考慮位置、設計、設施等因素調整,一般以市價七折定價;綠置居原則是較居屋多一成折扣,即市價六折。2011年政府考慮復建居屋時曾研究是否以申請人負擔能力定價,最終房委會決定機制不變。
身兼房委會委員的郭偉強說歡迎特首承諾檢視資助房屋售價與市價脫u,要求房委會盡快檢討定價機制,並倡議以申請者負擔能力,包括平均月入、供樓按揭及負擔比率等因素定價,以減輕供樓負擔。另一委員尹兆堅亦倡議以建築成本及申請者負擔能力為居屋及綠置居定價,並建議將轉售限制由5年提高至15年或以上,以遏止炒賣。
黃遠輝:成本定價失地區差異因素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說,目前房委會每次釐定白表家庭入息及資產限額時,已考慮申請者住屋及非住屋開支,當中住屋開支是假設申請人需負擔擴展市區或新界一個樓齡10年、實用面積40平方米(430.6方呎)私樓單位的開支,認為現時居屋定價機制已考慮申請者負擔能力。他說,過去房委會曾研究以建築成本定價,但會失去地區差異等因素,容易造成地點較好的單位極受歡迎,相反則無人問津的情G,亦未能針對有需要上車的家庭群組,且亦需重新制定轉售限制及處理補地價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