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 3被告為3000萬殺人 自稱國際組織「There」成員 平日討論犯罪
【明報專訊】荃灣工廈DAN6單位前年3月揭發水泥棺藏屍案,3名男子事後被控謀殺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於開案陳辭稱,3人自稱同屬一個名為「There」的國際組織成員,平日會一起討論犯罪活動。案發前有被告稱殺死事主便可獲3000萬元,他們事前曾觀察可「下手」的地方及購買哥羅芳,殺害事主後更以水泥製成「石棺」藏屍,後因棄置石棺不成,最終潛逃台灣「荅鞳v。
明報記者 黃文雋 鍾晴
3名被告依次為首被告曾祥欣(28歲)、次被告劉錫豪(22歲)及第三被告張善(25歲),他們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香港謀殺男子張萬里(終年28歲),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根據雙方同意事實,他們早前已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陳辭引用聖經
控方﹕本案源於貪婪
控方昨向「全男班」7人陪審團宣讀開案陳辭時,引述聖經《提摩太前書》的章節「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堙A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直指本案源於貪婪。控方其後逐一介紹案中關鍵人物,指首被告與事主張萬里(阿J)相識多年並有生意來往,別名「小草」的何菱瑜在佔中期間認識首被告後,開始同住在案發單位,更擔任其秘書,另兩被告則於2015年搬進案發單位。
買哥羅芳 圖注射酒精
Google地圖「找地方殺阿J」
前年3月3日,首被告提到若能殺了張,便可獲得3000萬元,3名被告遂於翌日凌晨前往觀塘碼頭觀察環境,希望尋找適合的地方打暈及搶劫張,惟因現場太多閉路電視而放棄。同日早上,張向女友表示當日有工作面試,又指會與首被告見面,向對方取500萬元銀行本票用以置業。另一邊廂,當日早上約9時,小草看到首被告及第三被告在用Google地圖,前者指「在找地方殺阿J」,又提議對張注射酒精造成他飲醉酒的假象,再帶走他並殺害。
小草稱聽到掩口「嗚嗚」聲
首被告及第三被告其後外出購買繩、膠袋及哥羅芳,並將哥羅芳倒在次被告前女友的黑色內褲上,放在單位閣樓廁所地下。兩人隨後與張會面,並一同回到單位,當時次被告正在客廳睡覺,首被告則叫小草留在閣樓,因他們有事要商討。不久,小草看到次被告從閣樓拿茠g有哥羅芳的內褲到下層客廳,隨即聽到一把相信是張的聲音大叫「X你老母」,次被告回應「X番你老母」,數秒後張又說「唔好搞搞震,有人可能會因而死」。小草及後聽到類似被掩口的「嗚嗚」聲,首被告則上閣樓取了一支針筒及一個疑裝有酒精的小樽,及後便說「阿J死驉v。小草聞言並不相信,次被告更懷疑張只是詐死。
描述案情不一致
各被告互相推卸
控方又透露,各被告被捕後多次與警方作錄影會面,但各人描述的案情並不一致,更互相推卸責任。其中首被告承認向張注射酒精,但指當日聽到爭吵聲下樓時,已看到其餘兩被告與張如三文治般疊荂A張夾在中間遭次被告以沾有哥羅芳的布掩口;次被告則指是第三被告從後箍荓i的頸,又用布蓋茈L的口鼻;第三被告則指是次被告先動手。
引述There﹕殺人可得2000萬美元
第三被告另提到,組織「There」曾稱殺死張後,可收到2000萬元美金,3人於是商討殺人計劃及分錢,他並承認為錢犯案愚蠢,希望能贖罪。首被告則強調他當時只是幫忙,並無殺人,而小草只是知情,全程沒有參與。次被告亦透露,首被告與小草有「特別關係」,女方為「契女」,認為留她在香港很危險,遂一同潛逃往台灣。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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