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闖油管工地抗議案開庭 法官倡民事藐視改刑事控罪
【明報專訊】違反法庭禁制令、闖入跨山油管工地禁區的二十多名抗議人士昨日出庭應訊。主審法官建議律政廳介入,應考慮把控罪由民事藐視改成刑事藐視,法官又寬限一個星期,讓被告有時間聘請律師,準備抗辯。法官又說,不會聽取油管是否環保等抗辯理由。有被捕者對民事藐視改刑事感到詫異,表示悔意(見另稿)。
審訊昨日在溫哥華市中心的卑詩最高法院進行,並安排在警衛森嚴的20號庭聆訊。20號庭的門前設有金屬探測器,入庭之前都需要接受庭警檢查,旁聽席與審訊區以厚重玻璃分隔,除非通過擴音器,否則互相聽不見對方的說話。
據悉昨天原本只是審判首三名被告,但法院將其餘廿多名被告合併在一起,傳召出庭應訊,包括原本準備在6月出庭的兩名國會議員,新民主黨的甘迺迪(Kennedy Stewart)與綠黨黨領梅伊(Elizabeth May)。
有些應訊者已經僱用律師,準備好為「民事藐視」(civil contempt)作出抗辯。但主審法官阿弗萊克(Affleck)在庭上不止一次申述意見,說審訊的焦點,應為是否有人公然違反法庭禁制令,認為審訊的罪名應該是刑事藐視。
法官又說,希望審訊能夠盡快了結,不要出現無謂的拖延。他提出按被捕時間先後,以十人一組集體應訊。為了加快審訊,他建議律政廳應該以誓章(affidavit)的模式作供。法官又說,只會聽取被告是否違反禁制令的證供,其他有關跨山油管的擴建是否合法,擴建是否明智決定,是否環保等,不會考慮成為抗辯理由。他指出,這次審訊與這些議題無關。
法官認為控罪應由民事改為刑事,因此省律政廳應該介入,不應該由跨山油管的律師檢控。律政廳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未有即時說會否介入,指出刑事與民事藐視法庭的罪名,有重疊之處。又說法官昨日提出的要求很多,需要時間請示上司,看下一步採取何種可行的舉措。
律政廳的律師表示,刑事藐視通常涉及大規模的違反法庭禁制令行為,即有意不尊重司法。
最後阿弗萊克表示,會休庭一個星期,到下星期一再次開庭。他忠告被告趕緊延聘律師,準備抗辯。他又讓各被告離開,但需要首先簽署承諾書(Undertaking),承諾不會再違禁制令,會準時出庭。阿弗萊克又發出警告各被告人,假若不出庭,會被通緝歸案,成為逃犯。
梅伊離開法庭時,還未被記者發問,便說:「很是驚訝!」其後又說要尊重法庭程序,不會談及法庭之內發生的事。
她重申,跨山油管的擴建工程不僅對卑詩一個省不利,也有損加拿大全國的整體利益。她說卑詩省民反對油管,並非只顧自己利益。
梅伊與甘迺迪是在3月23日違反禁制令,闖入法庭定下的5米禁區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