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翁術後亡 家屬等醫委聆訊3年感折磨
【明報專訊】七旬翁2013年疑患膽管癌入院,公立醫院指要待化驗結果才能擬定治療方案,但有私家醫生指可動手術根治,老翁情急下按私家醫生建議做手術,但術後約半年病情惡化,最終離世。家屬質疑私家醫生專業失當,去信醫委會投訴,擾攘3年多仍未展開聆訊,批評漫長輪候是折磨。病人組織指立法會已通過改革醫委會的條例,盼醫委會盡快增加人手處理投訴。
醫生未通知家屬做手術 被指專業失當
2013年3月初,Newis的七旬父親因病入住公院,發現膽囊及膽管組織細胞異常,再檢驗以確診是否患膽管癌。Newis說,其父出院等候化驗報告期間向一名肝膽胰專科醫生求診,該醫生指可動手術治癒及免化療,父親情急下答應,同年3月下旬到私家醫院做手術,之後情况穩定,惟至10月癌細胞急增,返回公院求診,院方指病人年紀大及曾做手術,不建議再做手術;惟該私家醫生未通知家屬下為其父再做手術,其父術後病情未有改善,至翌年4月5日離世,終年74歲。
Newis質疑該私家醫生專業失當,2014年10月去信醫委會投訴,3年多以來僅獲對方3次回覆,分別表示接獲其投訴、要求家屬交回宣誓文件及補交醫療報告。Newis說醫委會處理投訴時間過長,身心均感折磨,被投訴的醫生多年來繼續執業,擔心有更多「受害人」。
社協幹事:醫委條例已改 應增人手處理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改革醫委會的條例已通過,醫委會應盡快增加人手處理投訴;另不少人因不諳撰寫投訴信,難作出投訴,醫委會接獲投訴後亦不會定期向投訴人更新進度,投訴人只得無了期等待,建議加快處理投訴個案,亦希望可設專人聆聽投訴,初步了解事件及幫助投訴人展開相關程序,並主動報告進展。
醫委會:修訂草案助減處理投訴時間
醫委會表示每宗投訴個案所需的處理時間有別,不能一概而論;秘書處目前會因應個案進度盡量回覆投訴人查詢;根據《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醫委會將可成立多於一個初步偵訊委員會,以及同時召開多於一個紀律研訊,這些措施將有助縮短處理投訴個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