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飛機乘客權益立法倒退
容航班滯留跑道3小時免賠
(哈利法克斯17日加新社電)一名航空旅客維權人士說﹐擬議中的聯邦立法﹐原本應為航空旅客權益法案奠定基礎﹐但實際上可能令現存的保護措施有所退步。
維權人士盧卡斯(Gabor Lukacs)說﹐自由黨政府的《運輸現代化法案》(Transportation Modernization Act)﹐可能導致航班延誤時間加倍﹐如果飛機因機械故障耽擱﹐乘客本應獲得的補償也會被取消。
他於周六的採訪中說:「政府所號稱的航空旅客權益法案﹐對加拿大人更為不利。」
「它將乘客可以在跑道上滯留、沒有食物與飲水的時間延長﹐從目前的90分鐘延至3小時﹔它並取消了航空公司因維修保養問題﹐造成延誤的責任。」
運輸部長蓋諾(Marc Garneau)的發言人說﹐與其在立法中拿出航空旅客權益法案﹐不如指示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制定法規﹐給予航空旅客更大權益。
運輸部發言人丹尼斯(Delphine Denis)在電郵中說﹕「航空旅客權益將明確、一致、透明﹐對旅客與航空公司都要公平。更有預見性、更合理的措施﹐將對加拿大旅客有利。」
她說﹐新規則將設定明確標準﹐或者可能的財務補償﹐涉及航空旅客的一些常見情況﹐如超額訂票﹐在沒有額外費用之下安排兒童與家長或監護人鄰座﹐樂器運輸標準等。
至於旅客被在跑道上滯留﹐丹尼斯說﹐「目前在加拿大沒有規定。」
但盧卡斯指﹐宣稱在跑道耽擱上沒有規則的說法﹐「並不屬實。」
他提及加拿大運輸局一宗裁定﹐認為越洋航空(Air Transat)去夏的做法違反與乘客的協議﹐因為其航班在跑道上等候5到6小時﹐乘客未被允許離開飛機﹐越洋航空被罰款295,000元和下令賠償乘客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