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快戶籍改革 1300萬人年內進城落戶
【明報專訊】據中新網報道,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日前發布關於實施2018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全面放寬城市落戶條件,繼續落實一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中小城市和鎮要全面放開落戶限制,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探索租賃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戶口落戶。
據國務院相關文件規定,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 ,城區常住人口500萬至1000萬的為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為Ⅰ型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萬至300萬為Ⅱ型大城市。
《通知》提出的2018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分為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市群建設質量、提高城市發展質量、加快推動城鄉融合發展與深化城鎮化制度改革等五大方面。
中小城鎮全面「解限」
《通知》提出,全面放寬城市落戶條件。繼續落實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加快戶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人口在城市舉家落戶,鼓勵對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及技術工人實行零門檻落戶。中小城市和鎮要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大城市對參加城鎮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實行積分落戶,有條件城市要進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實行積分落戶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權重,鼓勵取消年度落戶數量限制。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區分城區、新區和所轄市縣,制定差別化落戶條件,探索搭建區域間轉積分和轉戶籍通道。探索租賃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戶口落戶。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2018年實現進城落戶1300萬人。
《通知》指出,強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居住證制度覆蓋城鎮全部未落戶常住人口,顯著提高居住證發放量。以居住證為載體向未落戶人口提供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及辦事便利,鼓勵城市群及都市圈內居住證互認。落實「兩為主、兩納入」要求,實現公辦學校普遍向隨遷子女開放。《通知》還提到,全面實施城市群規劃。編制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印發實施關中平原、蘭州-西寧、呼包鄂榆等跨省區城市群規劃,加快實施長三角、長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長、北部灣等城市群規劃。
在城市群內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中心城市及周邊中小城市,提高中心城市產業質量和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對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載力。穩妥有序增設一批中小城市,繼續開展撤縣設市、撤地設市,推動城市群及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範圍內符合條件的縣和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率先設市。《通知》還提出,提升城市經濟質量,發揮城市產業載體和創新高地作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發揮在產業選擇和人才吸引上的優勢,集中發展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