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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華裔新娘不滿婚紗照,網上發文惡評婚禮公司,被判誹謗罪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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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裔新娘網上唱衰婚禮店 被控誹謗判賠償11.5萬元
不滿婚紗照索償未果 小官司變賠大錢

【明報專訊】一對準夫婦聘用一間公司為他們拍婚紗照和籌辦婚禮,但新娘不滿婚紗照,在婚後入稟向婚禮公司索償,不過她後來卻因為在社交網站帖文抹黑誹謗公司反成被告,最終遭卑詩法官判定需賠償該公司11.5萬元。

據媒體Postmedia報道,為準備結婚,廖姓女子(Liao,譯音)與周姓男子(Chow,譯音)聘用一間公司為他們提供婚禮相關服務,包括拍婚紗照、化妝、禮服租用和籌辦婚禮等。雖然雙方就一些婚紗照而有糾紛,但廖與周仍續用該公司為他們在2015年7月4日的婚禮提供服務。

廖姓新娘不滿婚紗照,在婚後用近一年時間,透過不同中英文博客和社交網站,包括臉書(Facebook)、VanPeople和WeChat等對該公司作出無數不滿的批評,包括廖被指在2016年1月於微博上的一篇帖文中,對該公司的負責人作出個人攻擊,甚至稱對方行騙,又警告網民不要與該公司做生意。

而在2015年的8月,廖和周正向省級法庭提出小額索償,指那間稱由梁姓男子與其陳姓妻子經營的公司違約。

公司東主夫婦曾嘗試要廖將那些帖文刪除和作出道歉,廖之後有道歉;而小額錢債一案,最終在2016年因法官接納公司的反訴,而索償案最終被撤銷。

廖與周最後反被該公司東主指控誹謗。廖於誹謗訴訟的聆訊中作供稱,她在網上帖文是因為她認為自己受騙。不過,卑詩最高法院法官Gordon Weatherill於裁決中指,他不相信廖的解釋。

法官認為,那些帖文所指的意思沒有一個是事實;那些帖文指那公司為「一間大型黑店」和「狡詐攝影工場」,又指公司用敲詐、不誠實和不正當手段做生意。

法官續指,廖沒有等候法律程序去解決糾紛或裁決,便下定決心自行出手,損害和敗壞該公司的名聲,態度「過分、指責和尖刻。」

法官指廖出於惡意的動機,判她需賠償11.5萬元,其中包括2.5萬元懲罰性賠款。他指,廖一直持續性惡意對原告,以及透過互聯網攻擊原告的手段,應判以懲罰性的賠償。

法官寫道:「(廖)與其他一些認為可利用互聯網作為發泄不滿渠道的人應得到教訓,如果他們的帖文屬誹謗,則是會有後果的。」

周亦被列作答辯人之一,但法官認為他與誹謗無關。

梁回應媒體指,對於法庭的裁決,他與妻子如釋重負,他又指那些誹謗言論在華人社區內被廣傳,而當時他們正打算要擴充業務,「不只潛在的顧客選擇遠離我們,連攝影師和其他婚禮專業人士都不想與我們合作,曾背後議論我妻子做生意的手法和誠信,所以不只是金錢上,連她精神也因為那些在互聯網廣傳的流言而受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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