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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不少屬「重要案例」多次引用

【明報專訊】本土研究社報告列出的40宗案例中,有不少民事裁決屬「歷史上重要案例」,多次被引用,為「套丁」案提供法理參考。本土研究社成員表示,丁屋準買家亦可參考,以防買入違法興建丁屋,導致財政損失甚至法律風險。

契約列明簽機密合約

本土研究社報告其中一宗,涉及沙田顯田村的丁屋爭議。高院上訴庭判辭顯示,「行德佛堂有限公司」於2000年1月與發展商Goodmatch Limited立下契據,由前者出地,發展商出資建屋。契約中列明,會與原居民簽訂機密合約(security documents),部分土地會交予原居民,並由他們申請建丁屋,機密合約亦列明已建成的丁屋業權「不屬於」原居民,而是屬於發展商。至同年4月,3名原告(皆為女性)入稟指有關契約違法。上訴庭接納原告說法,裁定要求原居民作虛假聲明以取得丁屋興建權屬違法。該幅土地至今仍被丟空,未有建築物。

而另一宗則涉及西貢早禾坑村一幅土地,原告人發展商要求取回土地業權。高等法院2001年判辭指出︰發展商於1993年,訛稱以25萬將土地售予該原居民以建丁屋,但事實上並無此事,原居民只是收了發展商16萬元代為申請建丁屋。而當該原居民1996年向政府申請建屋後,卻於1997年破產被清盤,發展商則向清盤人展開訴訟取回土地。裁判官最後裁定發展商方為土地持有人,但對於不應該以虛假聲明而獲利,判罰發展商支付所有訟費。

大律師料不知情者可補地價

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指現時有不少類似的法庭紀錄可搜索到,又指民事法院已有清晰理據介定「非法」及「詐騙」,呼籲政府盡早跟進相關案件,並採取法律行動,以免買家因不諳法例誤購違法興建的丁屋單位。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指出,若政府確定買家知悉單位有套丁嫌疑仍購入,若法庭判定有關單位為違法興建,不排除政府會收地及收樓,但若證實買家確不知情,政府一般較寬鬆處理,如要求補地價就可正式持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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