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中國山西省現存2.8萬處古建築,由於人力、財力投入不足,大量低等級古建築年久失修。山西政府2017年3月推出《山西省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實施方案》,讓「認養」低等級文物的人可有限度擁有這些建築的使用權,吸引社會力量通過文物修繕、設立博物館、捐贈、看護巡查、展示利用、文化創意、志願服務等形式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有限度擁使用權 34處獲認養
根據政策,省內各地遴選熱愛文物保護、經濟實力強、社會信譽良好的申請者,在限定年期內給予認養者古建築的使用權、經營權。文物經整體維修保護後,可以闢為博物館、紀念館、文化旅遊場所等,並盡可能公開開放。新政推出近一年,山西全省已有34處古建築被認養,其中14處已修繕完畢,多於一半的出資人與這些建築有「鄉情」。
例如河津市清澗村民盧陳志與其他盧氏後人2016年聯名向河津市文物局申請修繕市級保護文物、唐代建成的「盧虔墓」,2017年文物局批准有關申請,還補助5萬元(人民幣,下同)提供技術支持,並協調解決墓地土地使用問題。由於缺乏保護,原墓地被封土夷平,記載唐朝官員盧虔事?的神道碑上的文字大多難以辨認。盧虔第87代孫盧陳志說,族人共集資20萬元,半年便將「盧虔墓」修繕完成,墓上建仿古墓亭,保護唐碑。
出資修繕古廟 增文化氛圍
研究古建築20多年的山西私立進山學校舊址文物保護員劉建月,出資120萬元認養太原市趙家山村天王廟。鄉村廟宇參拜率低,知名度不高,難靠旅客帶來經濟效益,木結構古建築火災風險也高。劉建月與村委會簽訂認養協議,他出資修繕,獲得天王廟30年的使用權。他計劃除了日常維護、專人看護、定期檢查外,並會在廟宇周邊種植竹子,提升文化氛圍,將其打造成研究書畫、國學、佛學的場所,希望帶動更多人加入「認養」行列。
民企盼弘揚孝義文化
孝義市民營企業家王鐵生共認養3處古建築。他解釋:「弘揚文化需要載體,我手埵酗@些多餘錢,想為後人多留點東西。」他出資400萬元修繕孝河濕地公園的龍天聖廟,並為關公、劉痤平奐s塑像,門外石頭刻上「仁孝忠義傳統文化學苑」。他說,修繕龍天聖廟是希望讓更多市民在旅遊、餘暇中學到更多孝道、仁義、忠勇的歷史文化故事。
——綜合《明報》報道
■知識增益
港府推活化歷史建築 資助維修
截至2017年10月,香港有117項法定古蹟,分別由政府或私人擁有。為了保育文物,建立香港人的身分認同和保存集體回憶,政府推行「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和維修資助計劃,開放古蹟予公眾參觀和使用。
政府2008年推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供非牟利機構使用政府持有的歷史建築物,提供服務或營運業務。政府會收取象徵式租金,並撥款支付建築物大型翻新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費用,以及負擔機構的開辦成本和首兩年營運赤字,以500萬元為上限。舊大澳警署、荔枝角醫院、雷生春、藍屋建築群及前粉嶺裁判法院等均透過計劃活化,不過部分活化項目實際人流量與預計有落差,被質疑計劃成效。
保育何東花園惹爭議
基於歷史建築價值,政府會在不牴觸私人產權的前提下,盡力保護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但業權不屬政府,或引起爭議,例如2012年一級歷史建築山頂何東花園的業主決定拆卸花園,社會掀起應否動用公帑購買私人建築的討論。
若建築被評為香港法定古蹟,古物諮詢委員會和古物事務監督可援引《古物及古蹟條例》,阻止或限制任何人改動古蹟。另外,政府對私人擁有、已評級歷史建築的業主提供小型維修工程的資助計劃,避免建築因日久失修而破損。參與計劃的業主在維修工程完成後的協定期限內,不得拆卸建築物或轉讓建築物業權,並容許建築物合理程度下開放予公眾參觀。
◆古蹟保育(見圖)
■模擬試題及答題指引
◆資料回應題
1. 根據山西和香港的情G,評估政府與各持份者在古蹟保育上尋求共識時會面臨什麼衝突?
參考答案
政府與各持份者在古蹟保育上尋求共識時,主要出現個人利益與公眾利益的衝突。
山西省政府期望民眾「認養」古建築,在不增加政府開支下保育古蹟和做宣傳教育,以繼續傳承文化歷史。而出資「認養」古蹟的民眾可能以個人利益和喜好出發,未必有足夠及專業的古蹟保育知識和技巧,或致過度開發古蹟,破壞文物。日後他們可能熱情減退,不再投入資金保育或舉辦活動,政府若無應對或監督方案,政策將名存實亡,無法真正保育古建築。兩者對古蹟保育的看法不同,引致衝突。
香港政府與私人歷史建築物業主在古蹟保育上的立場或相反,私人歷史建築物的業主未必同意保育建築,例如何東花園業主主張拆卸,可能希望發展該地段,以個人利益為先,考慮經濟收益;政府則支持保護古蹟,以承傳香港的歷史文化。若建築非法定古蹟,又不屬政府所有,政府將無權置喙,歷史建築或從此消失。兩者對古蹟保育的看法不同,引致衝突。
◆延伸回應題
2.「公眾『認養』歷史建築是最有效保育文物的方法。」你是否同意這看法?解釋你的答案。
解題
?運用相關概念和知識,例如行政效率、公帑開支、知識水平和集體回憶等作答
?前後立場須完全一致,也應討論活化和政府出資等其他保育方法的好處或不足
參考答案
◇同意
更投入保育:從下而上的保育政策,可以化整為零,提升個別民眾對文物保育的意識和責任感。而且當古蹟「私有化」,認養者可從舉辦文化活動等賺取收益,也可令他們對古蹟保育和文化宣傳更投入,繼續推動保育
提高效率:由私人管理的文物保育項目自由度大,免卻政府機構的層層請示和協調,可令修繕工程更有效率,舉辦的文化活動也更豐富多元,有助推動保育
增歸屬感:若由當地民眾出資「認養」古蹟,助他們認識當地歷史文化,有助建立認同感和歸屬感,明白文物是祖先寶貴的遺產,有利推動文化保育
其他保育方法不足:古蹟保育花費多,山西省政府就因為古蹟太多,公帑不足,而召集公眾認養古蹟、出資修繕。「認養」計劃則可以減輕政府的開支和負擔,更有效保育文物
◇不同意
或造成破壞:由於出資「認養」古蹟的民眾未必有足夠及專業的古蹟保育知識和技巧,或會過度開發古蹟,破壞文物,無法做到真正保育
文物私有化:古蹟文物是當地所有人民的歷史文化象徵,認養者掌握古蹟的使用權和經營權,如果他們利用政策的灰色地帶,逃避開放及保育古蹟、舉辦活動的責任,未必能達到保育效果
失去文物意義:古蹟文物被認養後,若監管不足,或遭改成私人文物,加入個人或家族色彩,失去文物及保育的原意
其他保育方法好處:相比之下,政府出資保育和管理文物古蹟較能保障建築的完整,並可確保有專業人員護理古蹟,更能保育文物
顧問教師:陳志華老師
[通通識 第5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