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中共黨章及憲法中,對中共總書記及中央軍委主席均無任期限制。2002年後,江澤民卸任中共總書記及國家主席後,繼續擔任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直到2004年9月,在擔任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一段時間後,才實現總書記、國家主席及中央軍委主席三權合一。接近中央決策層的北京消息人士對本報稱,為維護權力架構的平衡,需要刪除國家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內容。 內地民眾多異議 新華社等官媒稱,通過修憲,把中共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不過,內地民眾多對憲法將修改國家主席任期表示異議,在一些微信群中,有近90%的成員表示反對修改任期。 不少民眾甚至引用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關於任期制在中國憲法中的規範意義,來表達反對意見。韓大元認為,任期制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與內在邏輯,是政權和平交替的制度規範。自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改革和完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中,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實行任期制從黨的主張轉化為憲法規範,成為《八二憲法》的重要特色與貢獻。 韓大元稱,通過實行任期制,中國長期存在的領導職務終身制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防止個人集權與個人崇拜發生,並為國家權力和平有序地實現代際更迭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時還體現了改革開放以來在國家治理體系上以「法治」代替「人治」的歷史進程。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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