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料設首個「自貿港」試點
「自由貿易港」是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概念,並稱要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預計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亦會有所表示,而最早設立自貿區的上海,有望成為首個自由貿易港的改革試點。由於自貿港與《海關法》、《對外貿易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等現行法例牴觸,預計要全國人大授權在相關試點地區暫停適用上述法律,推行改革。
牴觸部分法律 料須人大授權
《經濟參考報》和《中國證券報》報道,上海市長應勇前日主持召開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要求「在探索自由貿易港建設上有新突破」,落實習近平對上海「在深化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上有新作為」的要求。需要改革的事項包括「證照(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分離」、優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降低口岸費用、壓縮口岸耗時,讓企業有更多獲得感;與此同時,研究部門要深入研究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平,研究企業真實需求和改革實際效果,提高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上海規劃,未來的自貿港將以現有的洋山深水港和浦東機場為核心區,將取消或最大程度簡化入區貨物的貿易管制措施,有望實現不報關、不完稅、轉口貿易不受限制。
盼實現「不報關 不完稅」
1月底,上海、天津、廣東、浙江及遼寧等省市,先後在當地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要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但2月14日,商務部和上海市政府簽署框架合作協議,市長應勇當時表示,上海將「按照中央統籌考慮,在商務部指導下,積極探索自由貿易港建設」。商務部並未與其他省市簽訂同類協議,上海將成首個正式試點已呼之欲出。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指出,自貿港與自貿區相比,要在離岸金融、離岸貿易及人員往來等方面,實現更高水平的自由化和便利化。白明表示,探索建立自由貿易港將會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循序漸進探索,可先從沿海、沿江港口試點,條件成熟時再向內陸地區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