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去年7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文件,委任自己出任持有康橋之家的智友集團董事,並撤去兩名大股東的董事職務。智友集團其後興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公司註冊處撤銷張提交的文件。案件昨日聆訊,張健華表示獲股東會通過出任董事,並曾發信通知兩大股東開會,只是對方無出席;惟法官指其通知信件不是開會時間出錯,便是以個人名義發出,質疑信件有效性。 個人名義發信錯時間 官質疑無效 被撤去董事職務的大股東周可仁和周兆志持有智友集團70%股份,而張健華與胞弟張健民共持股12%。無律師代表的張健華昨表示,去年7月召開股東會前,曾發信通知所有股東出席,惟法官發現該通知信是張以個人名義發給兩名分別姓杜和姓李的股東,並無發給兩名周姓大股東。唯一一封張堅持已寄予兩名大股東的通知信,抬頭寫荂u致各股東」,告知他們要在7月8日開會,同樣由張以個人名義發出。法官表示根據條例,若股東要求開會,應是發信請求董事局代為召開,而現時情G顯然並非如此。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押後以書面裁決。 【案件編號:HCMP25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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