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金騙案4年新高
【明報專訊】去年首11個月警方接獲16宗倫敦金騙案,為4年新高。警方亦發現相關騙徒手法層出不窮,如有騙徒施展「美人計」,在手機交友程式尋找目標,透過約會及送禮物博取信任;另有人「打溫情牌」哄騙長者,再誘騙他們簽署授權書,讓投資經紀代為交易。
美人計攻交友程式 溫情牌攻長者
倫敦金是以倫敦金價為基準的非期貨黃金合約,為高槓桿的孖展產品,以場外交易方式買賣,並以美元作報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高級督察潘岳謙表示,近年有騙徒在街頭做問卷調查,查問市民對基金或投資的想法,藉此取得對方電話及姓名,再聯絡對方推銷,聲稱投資倫敦金「高回報、低風險」,誘騙他們簽署授權書,授權經紀代為交易。
潘表示,騙徒多為倫敦金公司的投資經紀,透過頻密交易,收取高昂佣金及過夜利息,最終受害人因投資虧蝕及佣金支出,血本無歸。另有騙徒以交易戶口被鎖倉為由,不斷要求受害人付錢「補倉」。
首11月16宗 涉款1643萬 拘21人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譚詠詩表示,近年有騙徒在手機交友程式展示俊男美女照片吸引「獵物」,再以甜言蜜語討好對方,透過約會及送禮物博取信任。有騙徒則專攻長者,與他們飲茶,噓寒問暖,最後聲稱「追quota」,游說對方幫忙簽下授權書。另有騙徒隨機致電或發短訊予市民訛稱有國家打仗,吹噓金價將急升。
根據警方資料,2014至16年分別接獲10宗、13宗及9宗倫敦金騙案,涉款約7854萬元。去年首11月已有16宗倫敦金騙案,涉及27名受害人,涉款1643萬元,其中一名清潔工損失130萬。若牽涉欺詐及訛騙行為,會受《盜竊罪條例》規管,最高可監禁14年,警方去年首11個月拘捕21人。
警方呼籲市民投資倫敦金前應先了解公司背景及風險,簽署合約前必須看清楚條款,勿輕易簽署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