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App涉監聽 江蘇消委會提告
內地知名搜索引擎百度被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下稱江蘇消委會)告上法庭,指其旗下兩款手機App在未有通知用戶前,非法獲取用戶個人資料,監聽用戶電話、定位等,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於周二(2日)受理案件。
未得同意取資料
「超出合理範圍」
江蘇消委會昨召開記者會,公布其控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華夏時報》報道,江蘇消委會於去年12月11日向南京中院提出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控告百度旗下「手機百度」、「百度瀏覽器」兩款應用程式安裝前,未有通知用戶其個人資料將會被收集及收集目的。百度於未取得用戶同意前,就開始監聽電話、定位、讀取用戶短信、聯絡人資料、修改系統設置等。江蘇消委會指,百度是搜尋器及瀏覽器,上述行為超出正常服務的合理範圍,希望透過法律阻止百度損害消費者權益。
早於去年7月,江蘇消委會開始調查市面上短片播放、支付、旅遊等熱門手機程式有否侵害用戶個人資料,約談27間公司,及後要求違規企業改善程式及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利,以營造安全網絡消費環境。大部分企業提供改善方案,包括取消獲取部分敏感權限,及提醒用戶資料將被獲取。百度初時拒絕出席與消委會會談,只提供簡單書面報告,及指權限通知等是手機系統的義務。江蘇消委會再三催促下,百度最終提交方案,但拒絕改善「手機百度」、「百度瀏覽器」監聽電話、讀取短信、讀取聯繫人等權限,亦沒有提供實際改善辦法,以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及選擇權。
曾遭約談
百度拒出席不提改善
江蘇消委會副秘書長居上表示,「只有安全的便捷,才符合廣大消費者的切實需要」,公益訴訟保護的不限於江蘇消費者。他希望,訴訟不僅令百度停止相關違法及侵權行為,更要促進整個手機應用程式行業重視及自覺保護消費者的信息安全。根據《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規定,企業獲取消費者資料,必須合法、有必要、及事先經消費者同意,非法收集、買賣、濫用消費者個人資料,由工商等部門處罰及警告,罰款將是違法賺取金額1至10倍或罰款5萬至50萬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