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母窮父親 重得幼女撫養權
法官:窮人也可當父母
(哈利法克斯4日加新社電)哈利法克斯地區一對貧困夫婦﹐重新獲得他們幼女的監護權。
法官在裁定中指出﹐「貧困家長(parents who are poor)與不勝任家長(poor parents)之間﹐有所不同。」
斯高沙省府於2016年6月將小女孩收歸省府監管﹐因為她的父母面對多重挑戰﹐包括精神健康問題、人際衝突﹐以及由於貧窮而導致的不穩定生活條件。但斯高沙省高等法院法官喬利莫爾(Elizabeth Jollimore)說﹐該名小童未被放入一個「文化適當的」寄養家庭﹐她並指出﹐這對夫婦已經努力改善境況與關係。
喬利莫爾的書面裁決周三發布。其中說﹐「家長沒有能力﹐在更好社區負擔起房屋﹐這不是過錯。」裁決中講述這對年輕夫婦﹐努力克服許多障礙。
他們於2015年夏季相識。她當年18歲﹐在兩人建立關係幾周之後﹐便發覺自己懷孕﹐孩子屬於另一個男人。她有精神健康問題﹐包括自我傷害。由於這對年輕人發生衝突﹐以及女方有一次企圖自殺﹐這名男子數次致電警方。有一次﹐兩人發生肢體衝突﹐女子被警方帶走。
省府於2016年6月接管小女孩。這對夫婦於當年12月有了一名兒子。幾個月之後﹐兒子也被帶走。兒子現在與祖父母一起生活。
他們的女兒健康﹐發育正常。該省社區服務廳長在法庭上爭辯說﹐若小女孩回到父母身邊﹐有受傷害的「真正機會」。
但法官喬利莫爾指出﹐該女子已經17個月沒有精神健康危機﹐之前在有需要時也尋求幫助。她從事保姆工作﹐有照顧5個弟妹的經驗。她是「有信心、有能力的看護員。」
法官還指出﹐男子有工作﹐雖然薪水不如從前﹐但他工作勤奮﹐承諾養家糊口。
兩人還設法改善溝通技能﹐採取措施避免女兒捲入他們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