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可供「住房公積金」
【明報專訊】中央政府昨天同時公布兩項便利港人在內地生活的措施,包括容許在內地工作的港澳居民向「住房公積金」供款,款項可用作買樓,日後若返回港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召集人何建宗認為,新措施令港人在內地工作較有保障,但未能解決關鍵問題,例如不少城市針對外地人買樓的「限購令」。
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港澳辦等多個部門聯合制定新措施,容許在內地工作的港澳台居民繳交住房公積金,若在內地跨城市就業,可以辦理異地轉接手續,當離職返回港澳時,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此外,中央亦讓在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社科基金。
佔薪金三成 僱主齊供款
何建宗表示,目前內地僱員要繳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稱為「五險一金」,供款方式與本港的強積金類似,由僱員及僱主一同供款,每個城市的供款比例不同,雙方供款總數約佔薪金三成,其中住房公積金可用作買樓。他說,過去不少在內地工作的港人都沒有供「五險一金」,中央推出有關措施,令港人僱員可享有僱主供款,做法有進步。
買樓需社保 未必有按揭
但何建宗認為,即使讓香港僱員供住房公積金,但仍未解決不少城市推出「限購令」的關鍵問題,包括港人在內的境外人士若要買樓,需要提供社保證明等資料,亦未必可以申請按揭。他又說,現時港人在內地沒有居民身分證,生活上有很多不便,「現在內地很多事情都電子化,但需要內地居民身分證進行實名認證,港人則需要排隊,希望中央為港人推出居民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