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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林鄭拒評朱經緯案 督察協會未擬發動大會

【明報專訊】前警司朱經緯被控在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擊打途人案昨有裁決,特首林鄭月娥昨被問及,朱是否她早前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時所說的「害群之馬」。林太指不評論,相信事件仍在司法程序中,但指「我們當然每個人都應該尊重法庭的裁決」。香港警察督察協會則表明,暫未有計劃就此事發動會員大會。

林太上月在該場合致辭時指「一榮皆榮、一損俱損」,提醒警員注意言行,不可容忍有一個人損害警隊名聲。

監警「暗票」表決 郭琳廣反對

監警會早年三度將案件發還投訴警察課,要求重新審視投訴性質及結論,並首次以暗票方式表決,裁定朱毆打指控「證明屬實」。在2015年7月提出以暗票表決的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憶述,當日部分建制派委員有感朱在事件中有責任,但礙於立場不便表達個人意願,他遂提出暗票表決,「用良心去投票」,最初遭主席郭琳廣反對,但他向時任秘書長朱敏健查詢,獲確認暗票無違反《監警會條例》,他認為法庭裁決證明監警會當天的表決「無錯」。郭琳廣無回應本報查詢。

香港警察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對判決感「不太開心」,坦言案件涉及前同袍,感難過是人之常情,但警員專業不會受個別事件影響,仍會繼續履行職務。他指暫未考慮會否發起會員大會,有待研究判辭及司法程序完結,現階段未有決定。

民陣:反映警濫權存在

民陣副召集人區諾軒認為裁決合理,無論此案或「七警案」的判決,均反映警方在雨傘運動的濫權情G存在,相信監警會如可不理政治背景下發揮其角色,效果毋庸置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林卓廷認為,現時警方使用武力守則清晰,要針對地向罪犯採用武力,朱以警棍揮打途人明顯違規,但朱至今仍堅持做法正確,令他全盤皆輸,事件提醒警隊,愈偏袒犯錯的人就會輸得愈多,更押上警隊聲譽。

梁美芬指具爭議 同意援助朱

警察團體今年初曾舉辦撐警大會,稱逾3萬人出席。當時出席活動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同情朱的狀G,因涉及他在執行職務時的判斷,非「作奸犯科」,事件具爭議亦打擊警隊士氣;她同意要「施予援手」,但具體需進一步討論,或可考慮聯絡敬言仁基金,了解能否在經濟上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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