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蓮寺高層 私人公司收酬金 前法師﹕部分法事收入「梵唄和音」收取 林卓廷﹕或違防賄例
【明報專訊】有逾百年歷史的大嶼山寶蓮禪寺,坐擁資產14億元,收入除來自齋菜及紀念品外,亦包括法事儀式,每次殯儀法事收費近2萬元。綜合查冊、消息人士及本報偵查獲得的內部文件顯示,部分法事收入是由寶蓮寺高層持有的私人公司「梵唄和音有限公司」收取,最少有5名寶蓮寺董事收取該公司顧問薪酬。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若寶蓮寺董事局未有批准,相關行為或違反防賄條例。
明報記者
與「梵唄和音」關係 寶蓮寺未回覆
本報記者曾兩次親身到寶蓮寺,要求負責人回應有關該寺與梵唄和音的關係。負責法事的客堂職員拒絕回應,荌O者聯絡寶蓮寺辦事處職員,寶蓮寺辦事處職員則叫記者向客堂查詢。記者又趁現任住持凈因出席公開活動時要求他回應事件,凈因卻在其他和尚簇擁下急忙進入電梯,隨即登上寶蓮寺旅遊巴離開。本報其後兩度以電郵向寶蓮寺查詢,截稿前仍未獲回覆。本報上月底曾向民政事務局轄下的華人廟宇委員會查詢,截稿前一樣未有回覆。
慈善機構董事不得收袍金
根據公司註冊資料,寶蓮寺屬「擔保公司」,亦是《稅務條例》第88條下的獲豁免繳稅慈善機構,其董事不得收取董事袍金。寶蓮寺最新財務報表顯示,該寺去年資產總值達14億元,收入包括來自齋菜、售賣紀念品及法事儀式,以去年為例,總收入達1.4億元。
職員﹕做法事只收現金無單據
記者早前以善信身分,到寶蓮寺查詢殯儀法事收費,職員指寶蓮寺只有一種收費模式,寺方會派出7個法師做法事,客人需繳付16,800元及3000元花果費,並強調只收現金,寺方不會發出任何單據。職員解釋整筆近兩萬元的收費除用來請法師誦經,「剩下有五六千元用來做香油錢」,至於3000元花果費則包括衣包、元寶、牌位等,以及6種水果和鮮花,客人不能選擇不買。至於為何一定要收現金,職員聲言寺方要以現金封紅包給法師。
本報另向灣仔北帝廟查詢,發現殯儀法事收費相若,負責人稱可現金或支票付款,並可開收據。部分私人公司亦有提供佛教殯儀法事,收費數千元不等。
法事由梵唄和音開單 寺內現單張
記者在寶蓮寺客堂的^面,亦發現一單張,列明法事儀式用品包括紙牌位、普佛、附薦衣包等,單張印有「梵唄和音有限公司」。除了殯儀法事,寶蓮寺提供的法事還包括法會(講說佛法、誦經、懺悔等之集會)。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寶蓮寺前法師及前職員不約而同稱,部分法事收入由「梵唄和音」收取,並展示一張善信於去年付費參與寶蓮寺法會,卻由「梵唄和音」開發的單據。
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梵唄和音」為私人公司,2016年1月成立,寶蓮寺董事會秘書釋心慧及前任住持釋智慧的助手釋智德,均為該公司股東及董事。而釋心慧早前被揭發與寶蓮寺和尚同遊夏威夷。
另一內部文件顯示,「梵唄和音」向最少5名寶蓮寺現任董事發放顧問薪酬,包括前住持釋智慧、現任住持凈因等,3個月金額由3.75萬至7.5萬元不等。至於「梵唄和音」股東釋心慧及釋智德則收取董事袍金各7.5萬元(見圖)。
翁靜晶促廉署主動查 願提供資料
早前入稟成功令定慧寺清盤的律師翁靜晶認為,出家人不應將對宗教的使命用來收取酬勞或顧問費,「就算你去做法事,收錢都是不對的,最多可以收回車馬費。這是一種使命、光榮,是菩薩給你、超於常人的身分。(收錢)是牴觸了你的身分,和菩薩給你的光環」。她認為政府或廉署應主動調查寶蓮寺董事收取關連私人公司酬勞,又稱有需要時會將所得資料交予政府。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董事透過(另)一間公司收酬金的做法,有沒有得到董事局同意去做?如果董事局沒有同意個別董事利用他的職權這樣做,或違反防賄條例第9條」。即使董事局同意,林卓廷認為寶蓮寺作為慈善團體,其董事亦不應在其他關連公司獲利。至於寶蓮寺不開單據及只收現金,林認為做法不理想,有心人可因此隱瞞重大收入,亦影響稅務局給予的慈善團體免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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