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政府公布新規則提案﹐追蹤記錄醫助死亡程序中﹐從提出申請至獲得服務的個人資料﹐旨在增進公眾對該系統的信任。
該提議方案周五發表在《加拿大憲報》(Canada Gazette) 上。依照這些規定﹐當患者申請醫助死亡時﹐醫生、執業護理師(nurse practitioner)及藥劑師﹐必須提交報告。
假如患者撤回申請﹐或被確認不合資格﹐再或者因其他原因死亡﹐醫生與護士也必須報告。
該文件說﹐蒐集、分析﹐以及公開報道這些資訊﹐對「增進公眾信任﹐提供透明度與問責性」十分關鍵。
文件中指出﹐「提議中的機製﹐將為加拿大人提供一幅清晰的畫面﹐相關法律如何在全國運作。」
相關規章要求藥劑師﹐每次為醫助死亡目的配發藥物時﹐都要報告。那些信息必須包括﹐患者、醫生、實行醫助死亡的日期和地點等基本資料。
加拿大衛生部每年將公布報告﹐突出申請的人數﹐被拒絕的人數以及理由。
至今﹐聯邦政府公布了兩份中期報告﹐涉及在加拿大接受醫助死亡的人數。這些報告是來自省份與地區自願提供的信息。
最近一份報告是在10月份﹐顯示在醫助死亡合法化的第一個年頭﹐超過2,000名加拿大人獲得這項服務﹐其中大部分年齡在56歲至85歲。
接受醫助死亡的患者中﹐大部份患有晚期癌症﹐其他的病況包括﹕神經退化性疾病、循環系統或呼吸系統衰竭。
在加拿大﹐醫助死亡佔所有死亡案例的不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