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殺3人中涉弒父奪產
百萬富翁或75年始准保釋
【明報專訊】一名32歲男子在3年內連殺三人,包括涉殺父奪產600萬元,另兩宗則行兇後將屍體火化,毀屍滅[。這名男子很可能要為每宗成立的控罪連續服刑,若以每宗謀殺罪服刑25年才准假釋計算,他要服刑75年後才准申請假釋。
連犯三案的男子名米勒德(Dellen Millard),三案中案發於2012年7月的失蹤多倫多23歲女子巴布科克(Laura Babcock)遇害案,陪審團經5日退庭商議後,昨日裁定他和另一被告一級謀殺罪名成立,依例是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假釋。
該案的被告除米勒德外,尚有30歲的斯米(Mark Smich),兩人於去年已被判謀殺安省Anacaster賣車男博斯馬(Tim Bosma)罪名成立,被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提出假釋申請。
女子巴布科克遇害案審訊長達6周,二人被獄警押出庭接受審訊。
案中的連環殺手米勒德還要在明年3月接受弒父的一級謀殺審訊。
主審法官科德(Michael Code)就巴布科克邁被殺一案表示,殺人犯因不同案件連續服刑是刑事法內新法律,他需要時間仔細考慮,將於明年一月的量刑聆訊中作出決定。
2013年後加拿大殺人犯在不同案件中被判謀殺罪成後,法官可以判連續的服刑。米、斯二人若被判刑期連續執行,兩人便必須為此兩案在服刑50年以後,才可申請假釋。
在6周的審訊中,控方認為米勒德與其女友和巴布科克陷入三角戀,最後米勒德與同謀斯米於2012年7月,把巴布科克殺了,並將她的屍體掉進滑鐵盧一個農莊內的焚化爐,把巴的屍體燒焚,毀屍滅[。兩名被告都是奧克維爾居民。
陪審團在審訊過程中並未聽過他們因殺害博斯馬被判謀殺罪名成立,亦未聽過他們都已在獄中服刑。
鑑於兩名罪犯已在去年殺害賣車男一案審訊中罪成服刑,法官將在明年量刑聆訊時,裁定二人刑期應否連續執行。
昨日巴布科克的父親奇頓.巴布科克(Clayton Babcock)在陪審團裁定二人有罪後,於庭外表示,長達6周的審訊就如女兒的喪禮一樣,再次觸起他想到女兒受到的痛苦和掙扎。
至於米勒德和斯米所涉及的另一宗謀殺案,是發生在2013年5月,當時男子博斯馬在網上刊登售車廣告後,米勒德和斯米致電博斯馬,表示有意購車,博斯馬赴約一去不返。事後米勒德和斯米被控一級謀殺罪名成立,判終身監禁。
米勒德於明年3月還要出庭接受弒父案的審訊。米勒德父親一手創辦小型航空飛行公司,積累了600多萬元財產,米勒德本來已有公司一半的股份,在父親吞槍自殺後,他承繼了父親的遺產,所以他現今雖然在服刑中,但仍是一名百萬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