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撞洗街車兩命危 車速顯示器「待修」或違例
【明報專訊】一輛滿載乘客的紅色小巴,昨凌晨在牛池灣新清水灣道直撼在路上慢駛的洗街車,小巴上共14人受傷,當中司機及一名乘客命危。事件揭發小巴上的車速顯示器故障,或涉違例。
7男7女傷者22至67歲,49歲姓李小巴司機腿部被夾重創,不停呼痛,要由消防救出,未能接受酒精呼氣測試;他與一名47歲女乘客送院搶救後情G均為危殆,其餘傷者主要手腳及面部撞傷。
14人傷 乘客:感覺不算快
坐在司機後第3排近走廊座位的乘客羅先生稱,由於小巴速度顯示器「待修」,未知事發時確實車速,但感覺不算快,司機沒有減速,小巴直撞洗街車。羅又說,他和身旁乘客當時都有戴安全帶,意外中只是輕微擦傷,毋須送院。
60歲姓劉洗街車司機稱,當時車尾有亮起箭嘴閃燈,以時速約10公里行駛,從倒後鏡中目睹小巴從後駛至直撞其車,只好「飪挼L」,以防洗街車失控釀成更嚴重事故。劉在事件中沒有受傷,並通過酒精呼氣測試。
事發昨零時許,肇事小巴由旺角開往西貢,途經新清水灣道快線上斜至豐盛街對開時,直撞前方在慢線行駛的食環署外判洗街車車尾,將之推前至少5呎,小巴車頭嚴重損牷A擋風玻璃碎片及零件四散,車上共14人受傷。警方正循車速及司機態度等方向調查車禍原因。
現場所見,小巴車廂內的車速顯示器上貼茪@張「代(待)修理」的紙張。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每部公共小巴須裝配一個認可速度顯示器,並需保持良好運作狀態;須讓乘客容易地辨讀該速度顯示器而不受障礙物影響,如未能附合有關規定,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業界:顯示器故障應換車
有關條例中有免責辯護條款,提及如車速顯示器未能正常運作,有關情G在行程中發覺,或發覺後已以「一切合理速度」迅速採取步驟補救,即可申請免責。大律師陸偉雄稱,若有人明知顯示器有問題而選擇駕車,有可能觸犯法例。港九新界公共專線小巴聯合總商會主席梁雄稱,若小巴司機開工前已發現車速顯示器故障,應通知車主安排維修及換車,若載客時才發現出問題,司機亦應停車及通知行家接走乘客,再安排將車拖走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