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資料A
資料來源:〈尊子漫畫〉,《明報》,2017.11.21
◆資料B
香港房屋問題包含兩個問題,一是住屋問題,二是置業的購買力問題。香港現在有20萬人住在茤苤B14.9萬人平均輪候4.7年上公屋(另有13.3萬人屬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
住與買是兩個不同的問題,香港現在集中談的是後者,對焦錯誤,用藥自然不對。住是生活必須,政府有責任讓市民居住無憂。雖然居者有其屋可以穩定民心、有利統治,但政府沒有義務幫助市民置業。殖民時期,香港的公屋政策曾經傲視全球,與新加坡相輝映。現在香港約三成人口住在出租公屋,15%住在政府資助出售單位(例如居屋),55%住在私人樓宇。政府百分百控制公屋和資助出售單位的供應,要「大庇天下寒士」,不是不能,是有所考慮而不為。
香港的私人物業市場從來不是高度競爭的自由市場,房價從來不是由供求決定。從房屋來源看,政府控制了上游的土地供應,決定了下游的房屋定價。香港私人樓宇早已不是生活必需品,而是奢侈品。奢侈品定價不是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而是掌握在產品供應者(即地產商)之手。奢侈品有檔次之分,龍頭名牌擁有定價權(price setter),各品牌參考龍頭名牌定價,消費者沒有議價能力,只可選擇買不買。
資料來源:〈香港房屋問題堪虞〉,陳茂峰,《明報》,2017.03.21
◆聯繫時事議題
房協11月初推出的將軍澳翠嶺峰及屯門翠鳴臺兩個資助房屋項目反應熱烈,至截止申請當日下午5時接獲逾8.57萬份申請,「競爭」620個單位,超額認購137倍,創下超額認購紀錄,當中綠表申請僅佔1%(871份),99%(84,869份)申請屬白表,即平均274名白表申請者爭1個單位,也創下綠白表申請比例最懸殊紀錄。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房協資助房屋以市價約七成定價,變相對白表市民更具吸引力,反而公屋住戶未必有很強烈的換樓誘因。
若以申請類別統計,單身申請佔55,171份,佔整體申請約64%,即家庭申請佔36%。房協今次預留兩成配額即124個單位予單身人士申請,若以整體推算,約445個單身申請者爭1個單位。
房協主席鄔滿海稱,今次申請反應熱烈,反映市民對資助房屋需求極殷切,承認目前資助房屋供應追不上需求。他表示,房協要待3年後才再有新的資助房屋預售,「房協有能力及資源興建多些資助房屋,但最大關鍵是沒有土地」。
資料來源:〈房協兩盤申請99%白表 274爭1伙 整體超購137倍破紀錄〉,《明報》,2017.11.21
◆相關單元
單元一: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
(主題1:自我了解)
?青少年的自尊受什麼因素影響?它與青少年的行為和對未來的期望有何關係?
單元二:今日香港(主題1:生活素質)
?香港居民對不同層面的生活素質的優次有什麼不同看法?
?哪些方面的生活素質被視為最重要?哪些被視為最有急切的需要?什麼人可作出相關的決定?為什麼?
?不同人或機構能為維持或改善生活素質作出什麼貢獻?有什麼障礙?在沒清除障礙的情G下,哪些群體最受影響?
◆漫畫信息解讀
作答結構:
1. 主題句:住屋短缺問題嚴重,連累年輕人及其父母。
2. 說畫:漫畫中的場景有不少骨灰龕,看似是一個骨灰龕場。當中有數個骨灰龕位被打通,有一名男士睡在該處。一名看似是負責人則向兩名顧客解釋,因為該男士在外面找不到地方住,故只能住在這幾個早前由家人購買的骨灰龕位。由此可見,因為青年難以在香港置業,如果想搬出來獨立居住,也需要勞煩父母或家人幫忙才可勉強做到。
3. 解畫:整體來說,因為香港的住屋供應問題日漸嚴重,不少家庭都受影響,甚至出現由父母為成年子女打點的「不孝」情G。
◆聯繫相關概念
住屋問題
土地供應
社會上流
生活素質
■問題及答題指引
1. 指出和解釋青年在香港置業時所面對的困難。
.參考答案.
樓價高企
由於樓價由地產商決定,消費者幾乎沒有議價能力,所以其價格不是一般市民能應付。青年的收入普遍不高,故難以儲蓄,支付置業首期。
資助房屋供應不足
除了私人樓宇外,青年也可購買資助房屋置業,但資助房屋計劃供應給單身者的住屋數量很少,不足以讓所有尚未成家的青年申請,故他們只能望門興嘆,無法置業。
2. 發展郊野公園能否紓解香港市民的住屋問題?
.參考答案.
贊成理據:
有效利用土地
香港郊野公園面積廣闊,只需使用很小比例的土地便可興建不少住屋。因此,以效率而言,值得使用這小量的土地,紓解住屋問題。
可行方法不多
多年來政府或坊間已經就住屋問題提出不少方法,但大多難以實行或效果不彰,如更改工廈用途、樓市「辣招」等。發展郊野公園土地可能是較為可行或有效的方法,值得一試。
反對理據:
吸引力不大
雖然郊野公園擁有廣大土地面積,但由於位置偏遠,也沒有完整地區配套,興建住屋未必能吸引市民入住,無法有效改善住屋問題。
損害他人利益
香港住屋最大的問題是高樓價,地產商是始作俑者,很多市民都受害。發展郊野公園只是以損害其他市民(如行山者、環保人士)的利益來減輕高樓價帶來的損害,不但沒有針對源頭,而且頗為不公平。
文﹕保良局姚連生中學通識科教師 劉俊偉
[通通識 第48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