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護苗基金去年接獲231個來電個案,當中66宗為懷疑兒童被性侵犯案,發現逾六成疑被侵犯者是9歲或以下,三成個案在學校發生。機構總幹事譚紫茵表示,若兒童遭認識及有權威的人性侵,礙於擔心沒人相信,或害怕侵害者受罰,多不敢向他人表達。 未成年侵犯者 逾半7至9歲 66宗懷疑兒童被性侵犯案中,六成來電者為受害者家人。受害者年齡最多是4至6歲,有28%;其次為7至9歲,有26% 。侵害者中,53%為18歲以下,當中最多是7至9歲的兒童,有55%。至於侵害者與被性侵者的關係,超過四成侵害者是受害人的朋友、同學或學長;另在18歲以下的侵犯者中,五成半只有7至9歲。此外,三成性侵個案在學校發生;另五成性侵類別為接觸胸部或私處。 被問及年幼侵害者佔18歲以下侵害者中大多數,譚紫茵解釋,部分原因可能是小朋友未必知道某種行為已屬性侵犯,「甚至過了界線也不自知」。 盼在幼園推性教育 早前跨欄女運動員呂麗瑤公開稱,讀中學時曾被其前教練性侵,有人質疑呂何以不及早報警。譚紫茵表示,在接觸的個案中,若侵害者具有權力、地位較被性侵者高,被性侵者會擔心「沒人相信」而不敢說,又或「(被性侵者)原本很喜歡侵害者」,因而產生矛盾,憂慮侵害者遭受懲罰而選擇隱瞞。譚表示,機構稍後希望在幼稚園推行性教育工作,增加兒童對性侵犯認知。基金委員兼臨H心理學家何念慈提醒家長,應教導幼兒保護私處,以及講解玩耍的底線。 港大民調﹕七成倡家長可查性罪行 機構另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在4月13日至5月12日,電話訪問508名家長,當中發現近七成家長認為「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應開放予家長使用;另有七成受訪者認為應把機制定為強制。譚紫茵期望政府開放讓家長查看,她承認可能涉及私隱憂慮,但認為保護兒童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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