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哥華市府職員提出附例修訂草案,禁止全市店舖售賣狗、貓和兔子,亦不容許店舖進行相關的銷售廣告,並建議新例即時生效。溫市議會今日將就有關草案進行討論,若獲得通過,溫市將會是大溫地區第五個禁售寵物的城市。 溫市議會今年6月投票通過,要求市府職員修訂附例,禁止市內商舖售賣寵物。根據市府職員最新提交的修訂草案,新附例將一律禁止全市所有店舖出售狗、貓和兔子,亦不能在店內展示這些寵物或銷售廣告。但是,若這些寵物是來自認可的動物庇護中心或救助機構並等待被領養,則可獲豁免,容許在店內向公眾展示。 市府職員建議,新附例若獲市議會通過便應立即生效,指市府在過去兩個月曾與多間寵物店的東主會面,告知新附例內容,又提醒東主若草案獲通過,就要在本月中前將店內的非領養貓狗和兔子交予動物庇護中心。 根據市府文件,目前溫市共有七間寵物店,當中只有一間售賣來自繁殖場的貓和狗,另外兩間則與卑詩愛護動物協會(BCSPCA)和其他動物組織合作,提供領養服務,而其餘四間寵物店則只出售魚、雀鳥、爬蟲類動物等。 市府指溫市市民對寵物店行業十分關注,有超過2000名市民曾接觸市政府就有關問題表達憂慮,另外市府亦收到近4500個網上簽名,要求市府作出相應行動。此外,有保護動物組織亦向市府指出,寵物買賣會引起過度繁殖的問題,市民亦會未考慮清楚便購買寵物,令棄養的問題惡化。 溫市政府指出,列治文、新西敏、三角洲和北溫已先後通過附例,禁止不同程度的寵物買賣。溫市議會今日將就有關的修訂草案進行討論,若獲得通過,溫哥華將會成為大溫第五個禁售寵物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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