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元朗昨凌晨發生「撞到甩轆」自炒車禍,幸司機及乘客僅受輕傷;但司機因拒絕「吹波波」被捕,警方正深入調查。 被捕男司機姓方,28歲,涉「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樣本」罪名;車禍中,方與24歲姓徐女乘客分別頭頸扭傷擦損,傷勢不嚴重,清醒送院治理,未有大礙。 消息稱,昨凌晨4時許,方駕駛私家車載同徐女沿新田公路往元朗方向行駛,至壆圍對開時突然失控,私家車如「彈波子」連撼兩邊防撞欄及石壆,狂衝近百米橫~路中停下,車身嚴重損牷A引擎部分零件及右尾轆飛脫,沿途路面遺下大量碎片,方及徐受輕傷自行報警。警員到場調查,方因拒絕接受酒精呼氣測試被捕,警員拖走肇事私家車調查。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39B條,任何人在無合理辯解下沒有提供呼氣樣本,即屬犯法,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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