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6月自稱任職文員的休班警員被控強姦罪,案件提到他透過網絡遊戲認識女網友,二人外出時與酒醉的女方到時鐘酒店,並把她強姦,對方懷孕,事後要墮胎。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5女2男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近7小時後,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成。散庭時,被告向其母稱「唔好畀衰人得逞」,表明會上訴。 表明上訴 「唔好畀衰人得逞」 被告李偉嘉(30歲)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於去年6月19日在九龍塘律倫街漫春天精品酒店內強姦女子X。被告聞判後立即伏在桌上,又向天大聲嘆氣。控方擬申請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被告還押至下周一(11日)候判。 散庭後,被告的母親情緒激動,大聲哭訴「有冇天理謘v,被告則在犯人欄安慰其母稱「會上訴的,唔好畀衰人得逞」。他被帶到羈留室時又大聲向其親友稱「我無做過一定唔會認」。 控方早前陳辭時指出,被告起初堅決否認曾與事主性交,得知對方要報警後則自稱「人渣」、跪地求饒,他又聲稱會支付所有墮胎費卻不了了之,事主事後證實胎兒生父確為被告。 錄音短訊稱「交差人處理未驚過」 庭上曾播放被告與事主交涉的語音短訊,被告曾語帶不滿地表示:「班friend個個都知我]係男女朋友……強姦同你情我願,係兩回事謅p姐,Okay?」被告在該段錄音中又稱「落仔幾多錢啊,你講」、「交畀差人處理,我真係未驚過」、「另外我都無唔認」等。 辯方質疑事主於案發前後均曾與被告在家中發生性行為,以致懷孕,並稱二人實為情侶關係。事主在庭上一概否認,但坦承她因曾吸毒及飲酒,故記性欠佳。 【案件編號:HCCC27/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