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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東這間房屋叫價300萬加元,表明接受等值的比特幣結算。(居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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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東屋求售願收比特幣
上華網叫價300萬 業界指交易無保障

【明報專訊】比特幣(Bitcoin)價格連日瘋漲,中國居外網目前有一間位於溫東50街待售獨立屋,接受300萬加元等值的比特幣結算,對象明顯為中國買家。然而,比特幣在加拿大並不被視為「貨幣」,只是「商品」,過戶的法律手續無法得到律師公證人的保障,且比特幣價格浮動不停,買賣雙方容易發生爭執,也難以計算物業轉讓稅。有學者認為,聯邦政府不把比特幣當作貨幣,但也無法律禁止,以比特幣購買房屋的問題,遲早或對加拿大房地產買賣制度帶來衝擊。

在居外網上放盤的一間位於溫東50街2700號路段的59屋齡舊屋,共有5睡房2浴室及2車庫,地大6750呎,正以300萬加元求售,約合人民幣1555萬元。該房屋有兩名業主,業主之一有華人姓氏,2017年的政府估價217.6萬元。賣家表明接受比特幣結算。

律師及公證人信託帳戶不受比特幣

不過,究竟在本地以比特幣購買房地產,在現實交易過程中將會遇到什麼問題?公證人任立三說,在兩年前,卑詩省公證人協會內部就已建議會員,不能接受以比特幣支付購買房屋的費用,而不管是律師或是公證人的信託帳戶,均不接受比特幣。

任立三表示,由於律師及公證人的信託帳戶均不接受比特幣,意味即使買賣雙方同意以比特幣作為交易工具,也必須另立合約,同時雙方要設法保證交易履行,而不是通過律師或是公證人,有關的比特幣交易,也不在律師或公證人的保險範圍中,未來若無法完成交易,買賣雙方要自行承擔風險。

地產經紀李昌豪則說,他知道有些中國買家手上持有比特幣,但若有賣家希望收比特幣,或買家希望付比特幣,他會說服他們盡不可能不要使用可能在交易時產生風險的支付工具。

他表示,例如,以現在比特幣價格瘋漲的情況來看,可能在談判房屋售價、等待驗屋,或是等待解除條件時,比特幣的價格已經變動多次,應該採取那個時間點的比特幣價格,買賣雙方都可能有得吵。

價格急變可能引發買賣雙方爭執

此外,李昌豪認為,即使雙方都同意以比特幣結算購買房屋的款項,但如何計算物業轉讓稅,政府是否有一套計算比特幣價格的方法,亦是一個大疑問。

卡比蘭奴大學商學院教授朱欣研指出,不久前加拿大中央銀行才曾說過比特幣目前為止只是「商品」,並非「貨幣」,但聯邦或卑詩省的任何法律,均未禁止使用比特幣購買房屋,以比特幣購買房屋,在操作實務上是一種「以物易物」或是「以貨易貨」,理論上是可行的。

朱欣研說,三級政府遲早都會遇到以比特幣購買房屋或是作為廣泛支付工具的問題,因此是時候應該共同研究,因應比特幣支付時代來臨帶來的各種問題。

他表示,如果政府認為不希望房地產買賣以比特幣進行,那麼,也必須制定法律,例如由中央銀行或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CMHC)出台明文規定,禁止在房地產買賣中使用比特幣。

至於有認為,一些中國買家使用比特幣在大溫購買房屋,有可能是為了規避中國政府一年只容許5萬元美元匯出的限制,也有可能因此助長洗黑錢活動。任立三表示,使用比特幣付款,確實有可能逃過中國政府的監管,加拿大政府亦無法追蹤,所以不排除是有洗黑錢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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