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用兩fb帳戶「和自己拍拖」
【明報專訊】事主羅浩峰昨接受盤問時表示,曾用兩個facebook帳戶「和自己拍拖」,又曾發露械照給女網友,並指「扑洁v(性交的俗稱)的深層意思是「行街睇戲食飯」。他又表示,雖看到網上關於他的負面批評,但認為自己沒做錯,「即使剩番1%機會,都唔代表我會搵唔到(女朋友)」。
羅作供時透露,案發時持有4個facebook帳號,包括「司徒奈奈(原名木下奈奈)」、「Niko Law」及另外兩帳戶,並稱「我幻想當時『木下奈奈』係『Niko Law』女朋友,自編自導自演」,互相溝通。惟其後覺得不真實,因此在案發前一個月開始以「司徒奈奈」的帳戶將很多女生加為朋友,又加入不同動漫群組,希望認識一個真的女友。
曾發「露械」照予女網友
羅浩峰又突然自行解釋為何出言侮辱女coser(動漫角色扮演者),他曾問一名女網友可否做他女友,但被對方拒絕並稱「你個樣這樣醜陋」。他稱當時已打算放棄,惟對方說他是「狗公」,並將兩人對話紀錄放上網。羅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我樣子有問題,唔代表性格唔琚v,又稱對方指示他「不如露械,睇(性器官)有幾長」,再決定是否做他的女友,結果羅「露驉v,並傳相給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