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巴擅增站遷終點 運署續牌未察覺
【明報專訊】審計署發表報告,建議運輸署加強對未經批准的非專營巴士的營運規管。審計署抽查發現,有居民服務路線的村巴擅自增設10個停車站,並將終點站遷至另一區,運輸署續牌時卻未察覺。運輸署同意作更多跟車抽查,確保遵從訂明行車路線及停車站。
同意更多跟車抽查
審計署22次跟車調查居民服務路線,發現21條路線無按獲批服務詳情營運,當中18條涉及停靠未經批准車站和偏離路線。其中一條往返屯門至金鐘的路線,雖訂明可在中環設兩個中途落客站,但實際增設了10個未經批准的停車站,終點亦延至銅鑼灣。
審計署稱,運輸署分區辦事處在處理該路線續牌時,只在屯門及中環作車站調查,一直無察覺違規。審計署建議以風險為本方式,訂定車站與跟車調查的比例。
為便利非專營巴士營運,運輸署同意審計署建議,檢討是否將紅色及綠色「客運營業證證明書」合併,以及劃一「客運營業證證明書」與「客運營業證」的有效期。運輸署亦同意加快引入裝有保護式座椅的學生服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