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現罰款機制 鼓勵維持服務
【明報專訊】根據政府與港鐵之間的「服務表現安排」機制,今次觀塘線事故的列車服務延誤最長時間為83分鐘,故港鐵須罰款200萬元,而非以列車服務故障歷時10.5小時計算。消息人士表示,有關安排是平衡機制要求及鼓勵港鐵繼續維持服務,否則可能出現港鐵直接封閉路段數小時維修,屆時影響更多乘客。
根據機制,以港鐵列車服務延誤時間計算,若延誤31分鐘至1小時,罰款額為100萬元;1至2小時為200萬元;2至3小時為300萬元,延誤3至4小時罰款500萬元,其後每小時遞增罰款250萬元,至2500萬元「封頂」。運房局曾指今次事故時因觀塘線列車仍維持服務,計算延誤時間時會以起點至終點的全程行車時間與正常行車時間相比,故得出最長延誤時間為83分鐘,而非10.5小時。
消息人士表示,參考其他國家列車營運的經驗,若發生同類事故,當日完成搶修後已可被視為完成修復工程,之後再在收車展開詳細復修,但為尋找事故源頭,前線工程人員繼續展開復修,令維修時間延長。
消息稱,為避免前線人員構成追回延誤時間的壓力,以及平衡維持基本列車服務下,決定以每班列車延誤數分鐘下繼續展開復修工程;又舉例指一般列車路軌出現裂紋的事故,可用4小時封閉路段全面更換新路軌,但封閉期間將影響更多乘客。消息續稱,目前觀塘線更換新信號系統工程已展開前期工序,預期可於2020年完成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