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軍人詐騙 最高可判囚10年
[2017.10.09] 發表
【明報專訊】中共中央軍委政法委保嬪蔆|同公安部刑偵局,於今年7月至本月偵破了多宗假冒軍人招搖撞騙的犯罪行為,據悉,此類全國各地假冒軍人的違法犯罪,一般都是假借軍民融合、國防項目、軍方工程、國防教育活動等涉軍名目,進行詐騙。
從司法角度,一般發生在地方的詐騙案,應由公安機關管轄,但因假冒軍人進行違法行為涉及的是假冒軍隊的單位,假冒的是軍人,因此需要部隊密切配合,軍警合作。
根據內地《刑法》第372條規定,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據《軍服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穿茩x服或者軍服仿製品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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