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曾蔭權「常去教堂不可貪污?」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主控官昨繼續開案陳辭,提到曾蔭權在2012年2月被傳媒揭發他乘坐私人遊艇和飛機等事宜後,主動接受電台訪問,披露退休後會入住深圳東海花園大宅,但刻意不提租約和租金等詳情,質疑曾蔭權所為是「一個聰明的政客」去贏公關戰。至於曾蔭權在訪問中頻頻提及自己是「香港仔」和虔誠教徒,要求市民信任他,主控官反問:「經常去教堂便不可以貪污?」
指曾蔭權自揭大宅為贏公關戰
控方代表、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陳辭時提到,2012年2月20日,有傳媒報道曾蔭權出席澳門宴會,其後再報道他乘坐私人遊艇和飛機的操守事宜,而曾太鮑笑薇則在翌日(21日),突然簽訂深圳東海花園豪宅租約。至傳媒報道兩日後(22日),曾蔭權主動出席電台及電視節目,首次向公眾披露深圳大宅的存在,又提到退休後只會到深圳暫住。翌日(23日)有多份報章緊接報道該大宅,部分更有豪宅內部設計圖等細節。
質疑設檢討委會為轉移視線
Perry認為,曾蔭權在報道見報前一天出席傳媒節目是「策略性披露」,因他並無如實地披露已就單位支付80萬元人民幣,亦無透露租約是前一天才簽訂,強調這是政客嘗試控制公眾如何看待其操守的舉動。Perry更指出,曾蔭權其後宣布會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實質是要轉移視線,以求打贏這場公關戰,因委員會只檢視申報制度,並無審視曾蔭權的操守。
至於曾蔭權在訪問中強調自己會去教堂,Perry質疑此說法只為說服公眾「信我啦,我是香港仔;信我啦,我是天主教徒;信我啦,我是你們的特首」,反問「去教堂便不可以貪污?」Perry強調,陪審團應以常理判斷曾蔭權與黃楚標之間的秘密關係,重申重點是曾蔭權有否收受350萬元裝修工程利益,毋須深究雄濤是否值得獲發數碼廣播牌照,因「貪污就是貪污」。聆訊下周二續,將傳召首名證人。
【案件編號:HCCC4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