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保障飛機乘客權益 政府稱非刁難航空公司
(渥太華14日加新社電)運輸部長蓋諾(Marc Garneau)周四反駁一些人的說法﹐指政府制訂飛機乘客權利法案﹐無意刁難航空公司﹐對航空業者不算苛刻。
蓋諾對研究該法案的眾議院委員會說﹐政府的目標是制訂法例﹐對航空公司和旅客一樣公平﹐確保各方知道自己的權利與責任。
在擬議法案下﹐乘客因班機座位超額預訂而擠出航班﹔乘客行李遺失或破壞﹔班機滯留在跑道上過久﹐航空公司會受重罰。航空公司本來有能力﹐控制那些局面﹐而那些情況出現﹐就要受罰。
一些情況航空公司無法控制﹐比如惡劣氣候、航空交通控制問題、機場保安威脅﹐航空公司不必承擔責任。
蓋諾說﹕「目標是提出法案﹐清清楚楚﹐照顧旅客權利﹐也對航空公司公平。我們不是刻意刁難航空公司﹐而是保證尊重旅客權利。」
航空業者指出﹐C-49法案規定補償額超過機票費、旅客損失的時間﹐票價就會上升。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行政人員拉文(Douglas Lavin)等人建議﹐航空公司向旅客說明機票協議﹐讓消費者自行決定﹐他們願意支付什麼樣水平的服務。
蓋諾催促委員會盡快通過這項法案﹐新的旅客權利法可在明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