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查核漏洞 未定罪學校難知悉
【明報專訊】本港現時針對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有經常接觸的工種,包括教師在內,實施《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系統。僱主聘用僱員時,可要求查核準員工有否性罪行的刑事定罪紀錄,但有關措施屬自願性質,須由準僱員向警方提出查核申請,再授權僱主致電自動電話查詢系統,獲取查核結果。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形容,今次事件屬「尷尬」處境,因涉嫌非禮女生被捕的男教師,法律上尚在「未被定罪」階段,難讓學校透過查核系統知悉其情G,「但擔心會有更多學生受害亦是合理憂慮」,他認為應交由政府研究措施填補空隙。
知情者:校方重關愛 敏感度大減
另外,兩名受害女生表示,校方雖即時啟動危機處理小組處理事件,並按她們的意願報警,但校方在警方介入後擬停止跟進,亦沒有交代進展,「涉事教師離職也是非正式途徑得知」。另有知情者透露,該校重視關愛文化,教師對學生校外情G,如家庭問題、「無飯食」等均會主動關心及協助。今次事件後,有校內人士私下檢討,「可能大家因學校文化而敏感度大減,明明單獨接載女生是一個警號,但大家(校內人士)一直不以為意」。據知校內有聲音關注校方應否繼續深入調查,了解有否更多學生受害,及檢討該教師可用逾年時間懷疑侵犯學生而沒被發現的原因等。
校長:屬個別事件
該校校長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在保障私隱及避免影響學生的大前提下,不適宜回應事件。但該校長強調,校方一直有指引要求教職員避免與異性學生不必要的接觸,「今次是個別事件」,但沒回應會否繼續深入調查。
葉建源表示,現時教育局沒有指引或機制要求校方繼續深入調查同類事件,但校方可按需要,在要求警方協助下了解受害學生人數,以及檢討原因。